1 / 3
文档名称:

刑事辩护.docx

格式:docx   大小:11KB   页数:3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刑事辩护.docx

上传人:读书百遍 2022/6/10 文件大小:11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刑事辩护.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刑事辩护

  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龙刑初字第146号
  公诉机关龙南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赖某某,男,1991年12月19日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县人,初中文化,家住龙南县杨村镇乌石村下屋小组,因刑事辩护

  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龙刑初字第146号
  公诉机关龙南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赖某某,男,1991年12月19日生,汉族,江西省龙南县人,初中文化,家住龙南县杨村镇乌石村下屋小组,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6月20日被龙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龙南县看守所。
  辩护人陈建青,江西江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龙南县人民检察院以龙检刑诉()134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赖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于7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天备案,依法合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公诉机关指派检察员王x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赖某某及其辩护人陈建青到庭参与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
  经审理查明:6月18日13时许,被告人赖某某酒后驾驶赣BL215Y二轮摩托车由杨村镇乌石村沿横黄线往九连山方向行驶,当行至杨村镇乌石村东水“小灵童幼儿园”路段时,遇横过道路的小女孩赖某某,被告人赖某某避让不当,将被告人赖某某撞倒,导致小女孩赖某某重型颅脑损伤后经急救无效于当月21日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发后,赖某某随同龙南县中医院救护车将被害人送到医院救治,后跟随交警来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经检测,事发时被告人赖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0mg/100ml,龙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认定被告人赖某某负事故所有责任。
  本院觉得,被告人赖某某违背交通运送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应当负事故所有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词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在案发后虽然能积极急救被害人,但其没有向公安机关报告,不能认定为自动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