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26—2001
DB4426-1989废止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ischargelimitsofwaterpollutants
20010820发
布
20020101实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
局
标准,受纳水体不符合功能水质要求时,应对排污口实行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满足功能水质标准。
排入建成运行的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排入未设置或未运行的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应根据排水系统
出水受纳水域、海域的功能要求,、、
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
污染物分类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
的有害物质。
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
标准值
建设项目根据其建设时间,其水污染物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执行
下列规定:
2002年1月1日前建设的项目,水污染物的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第一时段标准值,即同时执行表1、表2、表3规定的限值。
2002年1月1日起建设的项目,水污染物的排放和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执行第二时段标准值,即同时执行表1、表4、表5规定的限值。
建设项目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其他规定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限值又不同
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限值按附录A计算。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按附录B计算。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时,还应符合GB8703的要求。
5监测
采样点
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
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
含第二类污染物的污水,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
在排放口应设置排放口标志,污水水量计量装置污水比例采样装置。
采样频率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频率按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设
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进行。
工业污水常规性监测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内的,每2小
时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小时的,每4小时采样一次。其他污水采样:24小时不少于两次,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环保部门监督管理,排污收费监测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机采样,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按一次浓度计
样品采集和保存
污水样品存应符合GB12997的规定。
样品保存应符合GB12999的规定
排水量
以最高允许排水量或最低允许水重复利用率来控制,均以月均值计。
统计
企业的原材料使用量、产品产量等,以法定月报表或年报表为准。
分析方法
各项目分析方法见表6,分析方法应采用国家方法标准,若无国家方法标准可暂采用表
6脚注所列方法,待国家方法标准颁布后,执行国家标准。
6标准实施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本标准规定的各类控制区,当执行相应级别的标准不能保证功能水域水环境质量标准
时,各地级市人民政府可以针对某项污染物提出制定严于本标准的排放限值或补充本标准未列的污染物项目和排放限值,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标准颁布后,新颁布或新修订的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若严于本标准,则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为毫克每升(总a放射性、总B放射性除外)
序号
污染物
适用范围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
其他排污单位
2
烷基汞
一切排污单位
不得检出
3
总镉
一切排污单位
4
总貉
一切排污单位
5
六价格
一切排污单位
6
总碑
一切排污单位
7
总铅
一切排污单位
8
总银
一切排污单位
9
苯苯[a]花
一切排污单位
10
总被
一切排污单位
11
总银
一切排污单位
12
总a放射性
一切排污单位
13
总B放射性
一切排污单位
10Bq/L
14
活性氯
烧碱行业水银电解法
烧碱行业隔膜电解法
20
烧碱行业离子交换膜电解法
15
石棉
烧碱行业隔膜电解法
50
16
氯乙烯
聚氯乙烯工业
表2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一时段)
单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