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发表意见时要注意的原则.docx

格式:docx   大小:14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发表意见时要注意的原则.docx

上传人:冷瑟的风 2022/6/11 文件大小:1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发表意见时要注意的原则.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发表意见时要注意的原那么
动作好似是跟着感觉的,但实际上动作和感觉是同时发生的,所以我们直接用意志去纠正动作,也就是间接去纠正了感觉。下面和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原那么!
  发表意见时要注意的原那么
  1、做手势的时候,不要只从肘部做起们在对某份证据开场质证的时候、在对单份证据进展质证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明确的告诉法庭,该份证据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我们一定要把这个目的准确、明确的告诉法庭!然后,我们再去阐述详细的质证理由,再去向法庭进展详细说明,为什么控方的该份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
根据。
  当然啦,我们在说明质证目的的时候,是可以适当的参加简明扼要的理由和法律根据的。
  如:“该份证据因取证主体不合法而导致其来源和获得不合法、不具备证据的合法性,根据刑事诉讼法或司法解释第几条第几款的规定,依法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详细理由如下:1、2、3〞
  二、质证顺序必需要明确
  我这里所指的质证顺序,不是指广义的质证顺序,而是指我们在质单份证据的时候、在质单份证据最根本的三性的时候,
  我们详细应该把证据的哪一性放在最前面质、把证据的哪一性放在最后面质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庭审质证,是控辩双方围绕证据的证据才能、证据资格和证明力进展说明和质疑,
  从而确定证据才能、证据资格的有无、证明力的有无或证明力的大小、强弱,并最终使法官形成确信而决定采信与否的诉讼活动。
  一份证据,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我觉得首先就是要解决它是否具备证据资格,其次才是解决它是否具有证明力。
  因为,只有当一份证据具备了证据资格以后,我们才有必要进一步去考察、去衡量该份证据是否具有证明力或者证明力的大小、强弱问题。
  假如一份证据,连证据资格都不具备,其证据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再强,也是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的。
  而解决一份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资格,首当其冲的当然是该份证据是否具备合法性。
  因此,我认为:应该把证据的合法性放在第一位进展质证。
  其次,再把证据的真实性放在第二位进展质证。
  至于为什么要把证据的真实性放在第二位进展质证,这是因为,假如是一份虚假的证据,我们也没有必要再进一步去考察和衡量其与待证事实的证明关系了。
  因为假如是一份虚假的证据、是一份伪造的证据,其证据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再强,同样,也是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的。
  因此,只有当一份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都没有问题以后,我们再来进一步考察该证据与待证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是否具有证明与被证明的关系。
  因此,应当把证据的关联性放在第三位来进展质证。
  当然,证据质证,除了要质大家都普遍认可的三性以外,我认为:还要质它的证明目的。
  关于这一点,我认为我们在制作质证提纲及发表质证意见的时个,要予以充分的注意。
  因为,如前所述,控方所出示的每一份证据,其实都是有他的证明目的的,控方他不可能是在漫无目的进展举证。
  因此,当证据的三性考察完以后,我们还要考察该份证据能否到达控方的举证目的。
  在现实中,确实也经常会有这种情况出现的,证据的三性都没有问题,但该些证据却无法到达控方的举证目的。
  三、综合质证绝对不能少
  关于综合质证的问题,我想谈一下我的个人看法。
  就是我们在法庭调查阶段,要不要进展综合质证?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