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避免为主”的工作方针,贯彻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规范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特制定本实行细则。
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供工程项目的有关文献,组织对影响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的协调。
第十一条?建设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地抽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督促、指引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工程管理成绩突出或问题较多的工程项目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职责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负责贯彻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目的规定,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和平常工作制度,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对其他参建方的文明施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负责35kV输变电工程动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实行方案审批工作,审批状况报上一级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各参建单位的资质、安全业绩和安全监督人员的资质及资格进行审查,保证工程建设的专业化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在明确变电站建设项目管理及初设审批后的30日内提出场地平整施工安全文明实行方案,经工程监理审核后开始实行。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参建各方对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筹划。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实行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后,由建设单位纳入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筹划,并于正式动工前7天报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立即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和毗邻区域也许影响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对的、完整。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实行方案进行审核,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于正式动工前15天报建设单位,并负责督促和检查现场的实行。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补贴费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有效使用。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核心节点 如动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和整套启动、移送运营等 ,对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立即向建设单位和建设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并进行跟踪控制。
第二十三条?设计单位应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有利条件,要按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立即提供所需的图纸。保证施工图纸质量,避免浮现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设计变更。
第二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充足考虑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对涉及施工安全的核心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献中注明,并对防备安全事故提出指引性意见。
第二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对工程弃土堆放、避免水土流失、解决施工废弃物等提出合理措施。
第二十六条?设计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或特殊构造的工程时,应在设计文献中提出保障人员安全和避免事故的措施建议。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