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无锡公共设备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无锡公共设备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无锡公共设备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无锡市社区公共效劳设备配套规划设计标准
〔征询建议稿〕效劳设备的设置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居住人口抵达街道社区级或基层社区
级的人口规模时,应按照附表3-1的规定配置;当居住人口规模介于两级之间时,除按照低一级
配置所有公共设备工程外,还应根据需要选配高一级的局部公共效劳设备工程。
社区公共效劳设备的配置,应贯彻可持续展开和节俭用地的原那么,使用性质邻近或可兼容
的公共效劳设备尽量综合设置,其中各单项设备指标均应知足标准的要求。新建地域鼓励同一级
别、功能和效劳方式近似的公共设备〔如商业效劳设备与金融邮电设备、社区效劳设备与行政管
理管理设备、文化体育设备与公共绿地等〕集中综合设置,功能相对独立或有特殊布局要求的公
共设备〔如教育设备、医疗卫生设备等〕相邻或独立设置,尽量形成各级公共效劳中心;老城区
可利用土地和房子置换,完善公共效劳配套设备配置,布局宜尽量集中。
标准对配建水平主要受效劳人口影响的设备工程〔教育、体育、养老和社区中心绿地〕作千
人指标控制;对配建水平主要受营运合理性影响的设备工程〔医疗卫生、文化、行政管理〕作一
般规模控制控制,老城区按最小规模控制。
,除社区卫生效劳站不再配置外,其他基层社区
级的公共效劳设备均应按标准要求配置。
公共活动中心、商业效劳设备集中的人流较多的公共建筑,除应按照有关的设计标准配建
停车设备外,应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就近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库〕。
无锡公共设备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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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公共设备配套标准规划指引
附表3-1社区公共效劳设备规划设计标准
类
序
千人指标
一般规模
效劳规模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配置规定
〔万人
别
号
(m2)
(m2)
(m2/处)
(m2/处)
/处〕
1
490
35生/千人;用地面积
14m2/座;每班
25座,宜20班以上,
幼托
按4的倍数班配建。效劳半径不宜大于
500米
2
1200-
60生/千人;用地面积
20-26m2/座,每班45座,宜24-48
小学
1560
班。效劳半径不宜大于
1000米。
教
660-
30生/千人;用地面积
22-34m2/座,每班50座,宜30-48
班。
3
初中
育
1020
效劳半径不宜大于15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