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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机构合伙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
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
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
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样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
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
产份额的,经更正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履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__为合作负责
人,其权限为:
对外展开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作事业进行平时管理;
支付合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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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合作人的权利: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察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一个人都有表决权。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率也许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为合作债务担当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
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还有约定也许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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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五)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原因用兴明汽修厂财产(营业执照、厂
房、设备等)作贷款抵押也许为他人提供担保。否则,造成损失由其担当责任。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持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持续以原企业名称持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持续经营;也可依据合作协议的约
定也许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采取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持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作期限届满;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被依法撤掉;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