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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站医院医疗处理医疗事故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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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站医院医疗处理医疗事故预案.doc

上传人:xxj165868 2017/5/5 文件大小:10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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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小站医院处理医疗事故预案一、目标为防治医疗事故对患者损害后果的加重;及时妥善的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事件;保护临床医务人员的执业安全;逐步改进医疗质量;维护医院的信誉特制定本预案。二、人员构成、职责和权限 1 、为实现上述目标,根据医疗事故疑似事件的发生、发展的特点,将解决医疗事故疑似事件的人员分级: Ⅰ级:为医疗、医技、护理等科室的各级各类医务人员; Ⅱ级:为科室主任、科室负责人、护士长等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员; Ⅲ级:为医政科负责医疗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Ⅳ级:为医政科长; Ⅴ级:为主管副院长、院长。 2、医疗事故委员会: 主任:柴慈民副主任:宋凤增、姜荣来。委员:刘桂海、王秀敏、林德起、王海亭、黄宝江、王红、高艳、于长慧周淑娟、马洪喜、孟庆贵各级人员职责 1、Ⅰ级人员:当发生医疗事故疑似事件时, Ⅰ级人员必须在积极救治的同时,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Ⅱ级人员)报告,这里所指的Ⅰ级人员不仅是直接相关人员, 医院每一位医务人员都负有报告的责任,在Ⅱ级人员不能级时联系到时,顺次向 2 上级人员报告。 2、Ⅱ级人员:接到报告后, Ⅱ级人员应立即组织最强的技术力量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损害结果的扩大,减少患者损失;同时向Ⅲ级或顺次向上报告。 3、Ⅲ级人员: ①.在接到下级人员报告后,要初步分析其严重性,对可能为严重医疗事故的事件, 应立即通知医政科长或顺次上报,由领导决定进一步处理方案;若初步确定为不严重的医疗事故疑似事件,则立即亲临现场,进行必要的组织、协调、初步处理、调解等工作,并作该事件的初步调查。②.负责接待来医院上访的病人或其亲属,并按相应规定进行记录、调查、处理。③.接受科长指派对医疗事故疑似事件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并得出带有明确性质认定及处理意见的调查报告。 4、Ⅳ级人员: ①.接到下级人员报告后及时做出临时性处理的决定,并及时亲临现场处理。②.对于涉嫌为重大医疗事故疑似事件的,立即通知上级领导。③.授权专管人员或亲自进行医疗事故疑似事件的调查工作。④.负责及时向上级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5、Ⅴ级人员: ①.负责对涉嫌重大医疗事故疑似事件及时做出临时性处置意见,必要时亲临现场组织救治或处理其它事件。②.负责对医政科提出的“处理意见”做出决策。要求:各级人员在无特殊情况时不得违规处理。而在上级人员均不在场或情况 3 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各级人员均可依据“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做出临时性处置,但处置之后必须及时将全过程进行逐级上报。对于处置得当、表现优异的人员,由医政科据实上报院长予以表彰;对违规处置后工作中患得患失,使得处置有失大体原则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亦酌情予以处罚。三、对本预案的管理评审院长办公室负责对医政科“医疗事故疑似事件处理资料”进行每月一次的评审, 并对此方案在实际工作是否持续稳定、有效做出评价,直接向院长和业务副院长报告, 院长予以明确批示。四、处理程序㈠、医疗纠纷的处理 1、医疗纠纷来访接待要求①.文明接待、认真耐心; ②.详细记录患方反映的每一个细节,尤其注意对来访者真实动机的探查,注意搜集实证(其自己保存的病历资料及检查报告的复印件); ③.在临床调查结束之前不轻易表态,初部处理原则为:向患方宣传有关政策、告知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作一定的疏导工作; ④.请患方出具一份书面申请材料(申请医院予以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主要内容包括: a、患者和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工作单位、代理人与患者的关系、申请时间。 4 b、有关事实:详细具体的写明事件经过,特别是与医疗争议有关的诊疗过程要尽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理有据。 c、具体请求: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及对院方的要求。 d、理由:尽量阐明具体请求的法律依据和医学原理。 2 、临床调查①.准备工作 a、尽快整理一份患方来访要录发予相关科室负责人; b、联系相关科室负责人,确定讨论时间; c、由科室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写明诊治经过及对患方意见的答复; d、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织人员,至少包括该病员诊治中所涉及的人员及尽量多的召集主治以上的医师参加讨论。②.讨论内容 a、确定诊治经过:事实的起因、过程、重要环节以及后果; b、对患方陈述意见的解答:明确对患者有利的证据和对其不利的证据; c、根据“医疗事故认定程序”进行性质认定; d、科室对此事件的处理意见。③调查总结注明此事件的性质、责任程度,对我方有利的和不利之处,下一进医疗护理方面的处理意见和解决此纠纷的意见。(医疗事故认定程序见附件 1) 3 、对患方处理方针的决策医政科长对“临床调查”进行审核,批复处理意见,上报主管院长和院长,由主管院长和院长签订处理方针后传予医政科。 4 、处理①.对患方的处理 5 a、处理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协商解决为主的原则。 b、处理程序: 医疗纠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