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车辆寄卖合同寄卖车辆委托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代理人: 展示厅地址:
身份证号: 邮编:
联系电话: 固定 联系人:
移动: 电话:
根据《中车辆寄卖合同寄卖车辆委托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人: 受托人:
身份证号: 地址:
代理人: 展示厅地址:
身份证号: 邮编:
联系电话: 固定 联系人:
移动: 电话:
根据《中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本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其车辆发售事宜,达到本合同。
一、 委托发售车辆厂牌: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 牌照号:
_____________ 公理数: 千米。
二、 委托发售车辆及车辆手续详情见附件寄卖车辆状况表。
三、 甲方授权乙方以展厅销售措施发售车辆
四、 委托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五、 委托预售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_
六、 付款期限:车辆过户手续及有关费用变更完毕。
七、 付款措施:工商银行转帐。
八、 过户手续涉及:车主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机动车购买附加税凭证、保险单、车船使用税凭证、保养手册、使用阐明书、车钥匙。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车辆全权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代理发售,乙方为发售该车辆而采用的必须环节不必获得甲方的此外授权。
第二条 甲方承诺该车辆为其合法拥有,并具有合法发售的资格。如因甲方不具有上述资格而导致的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补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 甲方保证车务手续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无法办理过户、外迁等手续变更的状况。如因甲方因素导致手续无法变更,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补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寄卖期间,车辆合计停放不满30天,甲方如将车辆临时驶离乙方展厅,须向乙方提供200元网络推广费,将车辆驶回乙方展厅后由乙方退还,并按驶离时间相应顺延寄卖期,合计停放满30天,如车辆仍未售出,乙方不再收取甲方费用。
第五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期内,甲方有义务将车辆有关手续及身份证件交由乙方验证。
第六条 委托期内车辆的验车年检、车船使用税等有关费用由甲方承当。
第七条 甲方保证该车辆在委托发售前,车辆违章及保险赔付所有已解决完毕。
第八条 如委托预售价格和车辆最后成交价不符,以最后买卖双方签订的二手车交易合同中车辆售出价格为准。
第九条 车辆售出后,购买人将所有款项存入乙方保证金账户,或交由乙方冻结,乙方协助甲方和购买人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所有车务手续变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