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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 纪违法行为,事业单位要做好财务管理。本文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 理规定,欢迎参阅。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篇 1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 务行为,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 毯;地区、参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
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 不得 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 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
规定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因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 访人员,实行单独管理,杜绝奢侈浪费。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 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六条、差旅费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
出差必须按照规定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 ;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 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 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交流和考察调研。 差旅费核算内容包括:城 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已由会议主办单位 安排食宿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一)城市间交通费。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
自理。县级及县级以下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为: 火车硬 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座,轮船三等
舱和飞机经济舱。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 差任务紧急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二)住宿费。工作人员应本着“经济节约”的原则含理选择住宿 宾馆。出差住宿费实行规定等级标准内凭据报销。 按出差实际住宿天 数计算,超出规定等级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
住宿费规定等级报销标准为:副处级及以上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限额标准每人每天200元,其余人员住宿标准间每人每天不超过 150 元(一线城市:京、沪、律,渝四个直辖币知深圳、珠海以及沿海发 达地区省会城市的住宿费标准另行掌握 )。实际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 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币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伙食补助费。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 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到漫河市属县出差每人每天20元;市外 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
(四)市内交通费。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 每天80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 提供交通工 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
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 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学****等费用报销,必须有领导指示的文件或 通知为附件,电话、口头通知应有分管领导签批为附件,方可审核、 报销。差旅费推行使用公务卡结算,出差人员凭发票、消费交易凭条
等手续进衍报销,属于公务卡结算范围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否则将不 予报销。
第七条 每项支出先由分管领导签字,再报局长审批:10000
元以上报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 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管理和发放,其它科室和 个人不得擅自购置,否则,不予报销。遵循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
购买前,由物品管理人员,造预算、列清单,主管领导审批后、有办 公室采购发放。
第九条 实行固定资产备案制度。单位增加固资产 (一般设备 单位价格5 0 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格8 0 0元以上),或者减 少(出售、拆除、报废、毁损、丢失卜变更(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无 偿转让、置换、使用机构变更、管理人员变动 )、注销固定资产,按 照有关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报固定资产变动表。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编制预算,局长审批。大宗固 定资产的购置应实行政府采购,由局纪检监察室对招投标的全过程进 行监督。固定资产购买后应及时登记入帐,机关所有固定资产,不论 是机关购买,或是上级业务部门配发,所有权一律属于市 XX局,未 经批准不得擅自转移,上级业务部门配发的固定资产要及时报局办公 室登记八帐,不得私自占有。
第十一条 机关房屋、道路、水、电的维修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和 安排。
第十二条 鼓励各科室自己动手编辑文件材料,之后交局文印市
统一排版打印。对于复印、传真业务,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统一在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