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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业企业所得税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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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建筑安装行业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实务操作
赵小刚
中瑞岳华税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所长
南京大学MBA硕士生导师
(一)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政策与管理
1、政策依据
(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
3、税前扣除的原则和税前扣除项目:
A、工资薪金支出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合理性见国税函[2009]3号
实务问题:提而未付
当年末提而未付的工资薪金支出,在次年5月31日前支付,一般可在当年汇缴税前扣除。
如次年6月1日后支付,则当年汇缴调增,次年汇缴调减。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34号公告
B、职工福利费支出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则构成永久性差异
福利费列支范围见国税函[2009]3号
特殊事宜:劳务工工资可作为计提福利费的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上海政策:沪国税所[2012]1号
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员工所负担的所有工资薪金支出额(包含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和本单位直接支付),可计入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各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依据。若劳务派遣单位已计入工资总额基数且已计算扣除职工福利费等费用的除外。
用工单位需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一并提供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复印件、劳务派遣单位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发票上须列明代发工资、社保费的金额)、《用工单位实际负担的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员工工资薪金及相关费用税前扣除情况统计表》。
C、通讯费、通讯补贴税前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讯费用,可选择据实列支或包干使用的方法处理,但不可二种方法混合使用。采用包干使用方法的纳税人,应制定办公通讯费包干使用方案,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包干使用办公通讯费的方案,由纳税人根据企业经营业务需要并参照市政府制定的市级政府机关通讯费标准制定。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无关人员的通讯费不得税前扣除。——上海市局在新所得税法之前的操作办法。
D、供暖补贴和采暖费税前扣除
供暖补贴和采暖费属于国税函[2009]3号规定的福利费范畴,在14%额度内列支。
E、交通费、交通补贴税前扣除
交通费一般凭发票据实扣除。
交通补贴有税务机关认定为属于国税函[2009]3号规定的福利费范畴,在14%额度内列支。
但也有企业作为工资一部分,在扣缴个税后,全额在税前扣除。
F、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税会构成暂时性差异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范围见财建[2006]317号
G、工会经费支出
《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票据问题:
1、国税总局2010年第24号公告
2、国税总局2011年第30号公告
无票或超标准,构成永久性差异。
H、社会保险费
《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准予扣除。
I、业务招待费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税会构成永久性差异
《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税会构成暂时性差异
J、捐赠支出
《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
注意:
1、比例
2、组织: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3、票据
K、佣金及手续费支出
具体规定:财税[2009]29号
实务中企业往往通过签订其他服务费方式避开5%额度限制
L、利息支出与关联利息支出
1、注意资本化与非资本化
《条例》第三十七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