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猪场的消毒制度
一、猪场应推行预防疫病消毒,疫病发生期间消毒和疫病终末期消毒制度。
二、猪场应根据所需消毒物品的种类和消毒药的用途选择方法进行消毒,并应选择同类的消毒
药交替使用。采用的消毒剂应切合《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内宿舍居住,不得随便出门;场内技术人员不得出席出门诊,不得去屠宰场、
其余猪场或养猪户等场所停留;
6、职工休假回场或新招职工要在生活区隔绝两天、洗澡换衣两次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工作;
7、搞好生活区环境卫生及绿化工作。
四、车辆卫生防疫制度
1、运输饲料进入生产区的车辆要彻底消毒;
2、运猪车辆进出生产区、隔绝舍、出猪台时要彻底消毒;
3、驾驶上述车辆的司机不许走开驾驶室与场内人员接触,随车装卸工要同生产区人员同样晚衣、
换鞋、消毒。
五、购销猪防疫制度
1、从外地购入种猪,必须经过检疫。并在场内隔绝舍饲养察看45天,确认无病的健康猪,经
冲刷洁净并彻底消毒后方可转入生产线;
2、销售猪只时,须经兽医临床检查无病的方可出场;销售猪只只能单向流动,如质量不合格退回时,不得返回生产线,必须作淘汰办理;
3、生产线工作人员进出职离舍、售猪室、出猪台时要严格换衣、换鞋、消毒,不得与外人接触。六、疫苗保留及使用制度
1、各样疫苗必须按照要求进行保留,凡是过期、变质、无效的疫苗一律禁止使用;
2、免疫接种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拟订的《免疫程序》进行;
3、免疫注射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不得打飞针;
4、做好免疫计划、免疫记录。
七、生产线职工必须经换衣室换衣、换鞋,脚踏消毒池、手浸消毒盆后方可进入生产线;消毒
池、盆每周改换两次消毒水;换衣室内紫外线灯保持日夜开着状态。
八、生产线内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男性职工不准留长发,不得带私人物品入内。
九、生产线每栋猪舍门口、产房各单元门口设消毒池、盆,定期改换消毒液,保拥有效浓度。
十、制度完善的猪舍、猪体消毒制度(详见《猪场消毒制度》)并参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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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参照《药物保健制度》,做好常有疾病的预防保健。
十二、根绝使用发霉变质的饮料。
十三、做好职工的卫生防疫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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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销售报检制度
一、严格履行休药期规定,产品销售前必须查对用药记录,保证药物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不超
标。
二、按照产品销售计划,提早向当地猪卫生监察部门报检。
三、猪及猪产品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四、仔细做好销售记录。
1)饲养员做好出栏记录,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出栏日期、出栏猪日龄、数量、圈舍号、耳标号,并注明最后一次用药品名和时间。
2)会计和销售人员做好出栏猪称重、结账,并注明饲养人员和圈舍号,以便兑现奖赏。
3)销售产品的发票要注明数量、批次、购置方基本信息,以便产品质量追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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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生猪饲养管理,成立起可追忆体制,有效防控重要生猪
疫病,保障生猪产品的卫生安全,根据《畜牧法》及《畜禽表记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拟订本制度。
二、依据《畜禽表记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成立生猪养殖档案。
三、成立生猪养殖档案应该载明如下内容:
(一)生猪品种、数量、繁殖记录,表记情况,根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增添剂,投入品和畜药的根源质量及使用情况;
(三)检疫免疫、检测、消毒情况;
(四)生猪发病、诊断、死亡和无害化办理情况;
(五)生猪养殖备案代码。
四、饲养种畜应该成立个体畜牧养殖档案,注明档案编码,性别、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种种类,母体的表记编码等信息。种畜调运时应该在个体养殖档案上注明调出和调入地,个体养殖档案应该随同调运。
五、积极配合各级猪卫生监察机构的要求,辅助管理人员随时监察检查,据抽查情况或存在问题实时作出整改。保证养殖档案规范成立。
六、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档案收集、汇总、保留工作。
七、养殖档案保留时间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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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
一、对本场主要猪疫病和免疫后抗体水产要定期进行监测,认识免疫状态,选择最正确免疫时机,
有效控制疫病发生。
二、积极配合猪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察抽查。
三、发现疑似重要猪疫病时,要立刻隔绝病畜,并立刻向县级畜牧部门报告。
四、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或专家现场诊断。
五、一旦确认为重要猪疫病时,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采取控制扑灭举措,立刻实施封闭、扑杀
病畜,并无害化办理病死畜禽,彻底清理消毒,场内人员、物品不得出门。
六、关于重要猪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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