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6 年第 5 号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已于2006年5月8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李盛霖〔三〕发布招标公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同时出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直接发出投标邀请,出售招标文件。
〔四〕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对潜在投标人进展资格审查,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和出售招标文件。
〔五〕必要时组织投标人考察招标工程工程现场,召开标前会议。
〔六〕承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七〕公开开标。
〔八〕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招标人对投标人进展资格审查。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确定中标人,将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按照工程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十一〕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二级以下公路、独立中、小桥及独立中、短隧道的新建、改建以及养护大修工程工程,可根据具体条件和实际需要对上述程序适当简化,但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施工监理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符合交通部部颁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标准?中要求强制性执行的规定。
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独立大桥及特大桥、独立长隧道及特长隧道的新建、改建以及养护大修工程工程,其主体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应当使用交通部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附属设施工程及其他等级的公路工程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可以参照交通部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进展编制,并可适当简化。
第十八条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和必要的工程设计图纸,提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地点和方式,开标的时间和地点等〕;
〔三〕资格审查要求及资格审查文件格式〔适用于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
〔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条款;
〔五〕招标工程适用的标准、标准、规程;
〔六〕对投标监理企业的业务能力、资质等级及交通和办公设施的要求;
〔七〕根据招标对象是总监理机构还是驻地监理机构,提出对投标人投入现场的监理人员、监理设备的最低要求;
〔八〕是否承受联合体投标;
〔九〕各级监理机构的职责分工;
〔十〕投标文件格式,包括商务文件格式、技术建议书格式、财务建议书格式等;
〔十一〕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标准应当考虑投标人的业绩或者处分记录等诚信因素,评标方法应当注重人员素质和技术方案。
第十九条 招标人对重要监理岗位人员的数量、资格条件和备选人员的要求,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条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制定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排斥投标人,不得规定以获得本地区奖项等要求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第二十二条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