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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药的研发与申报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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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生物药的研发与申报流程
新药研究是一项综合性的探索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的科学研究,必须多学科相互配合。发现有效化合物是研究新药的基础,开发新药的物质来源可以是天然资源或生物合成或化学合成的化合物。
先导化合物的发现是研究新药的起始。在研究库中
分离由总mRNA利用亲和层析分离由目标蛋白的mRNA并
经反转录获得cDNAg从cDNA^C库通过PCFT增所需的eDNA,测eDN崎歹
U以确定为目的DNA
选择一种合适的宿主细胞系统(细菌、醉母、动物细胞
等)和合适的载体;重组(构建)高效表达载体,并转染人宿主细胞;筛选阳性克隆,获得工程细胞或工程菌株,测定该工程细胞或工程菌株的稳定性(传代50~100代)和载体结构稳定性以及表达产率的稳定性(SDS-PAGE);符合预定目
标后,建立生产种子细胞库,为了保证种子细胞库的稳定性,要建立两级种子库,包括主细胞库和生产细胞库,要保证建细胞库时细胞的均一性。
建立生产细胞库后,要在实验室规模的条件下,研究
细胞培养和发醉最佳方案。初步建立目标蛋白的高效分离、纯化和制剂方案。这两个方案确定后,写由工艺规程。参照有关基因工程药物质量标准,建立目标蛋白质量控制方法和标准。在得到少量的纯目的蛋白后,初步进行药物体内、外疗效试验,基本明确目的蛋白疗效后,再进行以下研究。
(2)中试研究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把实验室研究成果扩大成中试规模的产业化生产。将实验室规模扩大成中试生产,所采用的工艺路线基本与实验室工艺规程致,

最大可能地提高目标蛋白的得率及保证蛋白的纯度和活性,并能有效的去除核酸、内毒素及其他有害杂质。
要有工艺路线优化记录;对发醉培养、粗提、纯化各步的体积、蛋白量、浓度、纯度、活性及比活性、回收率等均应记录;要有中间产品质量控制要求等。
中试规模连续生产三批产品,要求工艺稳定,质量稳定,
有工艺规程和质量控制标准。三批产品的总量要达到:自检
和中检所全部检用量,加上临床前动物试验全部用量和I、I期临床试验用量。
如果临床剂量大、疗程长,需要产品的量就大,要银据不同产品来确定中试规模。同时必须在CFDA认证过的GMP
厂房内生产。对于目的蛋白制剂的研究在新药研究与开发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要提供处方依据;进行主药与辅料相互作用研究;要依据《中国药典》制剂通则的要求进行制剂稳定性试验研究等。
(3)临床前动物试验阶段药物临床前研究应当执行有
关管理规定,其中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o从事药物研究开发的机构必须具有与试验研究项目相适应的人员,场地设备、仪器和管理制度:所用试验动物、试剂和原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应当保证所有试验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
临床前所有动物试验最好在SFDA包认证的GLP实验室进行,包括:①体内、体外药效试验:②般药理试验;③过板
试验;④急性毒性试验:⑤长期毒性试验:⑥药代动力学试验⑦三致试验(致癌、致畸、致突变)O
这些试验的目的是对中试产品进行综合性评价,并初步确定产品的临床试验方案。
02
生物药物的新药申报
一、生物药物新药申请和生物制品的分类
新药申请是指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证的,也按照新药申请管理。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是指生产CFDA已经颁布正式标准的药品的注册申请,此类新药申请,按照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是指提由药品注册申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在该申请获得批准后持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机构。申请药品注册,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由。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作为新药申请人的,应当向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由申请;申请人均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申请生产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部门提由申请;申请人均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向样品试制现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由申请。
单独申请注册药物制剂的,研究用原料药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该
原料药必须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研究用原料药不具有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必须经CFDA比准。
治疗用生物制品分类如下:
(1)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生物制品
(2)单克隆抗体
(3)基因治疗、体细胞治疗及其制品
(4)变态反应原制品;
(5)由人的、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的,或者通过发醉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分制品;
(6)由己上市销售生物制品组成新的复方制品;
(7)已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