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不越界的搜索引擎就是视频网站的“朋友”.doc

格式:doc   大小:303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不越界的搜索引擎就是视频网站的“朋友”.doc

上传人:63229029 2017/5/10 文件大小:30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不越界的搜索引擎就是视频网站的“朋友”.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不越界的搜索引擎就是视频网站的“朋友”碧玺 2013-11-19 09:22 距离百度被搜狐、优酷等以“反盗版联盟”的名义起诉后已过去一段时间,最终结果有待权威部门给出。相关解读已经不少,普遍的观点是认为这不过是商业斗争,抢视频入口的“折子戏”。看完热闹之后,这个事件留给互联网的反思应该更多。为什么总是搜索引擎?数据聚合功能和开放基因使然搜索引擎有两部分:索引系统和检索系统。前者便是通过爬虫去聚合网络内容并建立索引表。检索系统处理用户的检索词,然后到这个索引表里寻找答案。数据大爆炸,现在这份索引表已经极度庞大和复杂,搜索引擎也做得很深很细了。但因为搜索引擎天生的开放性,需要聚合不同来源的内容,侵权风险也是与生俱来。看回百度,从 2010 年开始,便陆续受到中国音乐协会、中国文著协等版权协会起诉。最终结果是庭外和解。百度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完善了文库等产品的版权化、与行业形成一个和谐的分配模式帮助行业成长外,还形成了成熟的版权意识和版权保护手段。实际上,除了百度,“不作恶”的 Google ,国内搜索异类黑马 360 ,曾经流行的影视搜索引擎迅雷狗狗均曾涉及类似的版权纠纷。 2004 年 Google 开启了一项宏大的数字图书馆计划,将线下图书通过扫描进行数字化,其中包括 570 位中国作家的 17922 种作品。 2005 年 Google 因此被美国出版商和作协起诉,经过 3年诉讼后年达成和解,不过因为涉及到中国版权人利益遭到抗议,此后不了了之。其视频网站 YouTube 也被版权问题缠身。 2010 年环球唱片有限音乐等国际四大唱片公司诉搜狐、搜狗公司侵犯著作权提供其旗下 105 首歌,总计标的 5400 万元的案件,在今年以和解方式告终。而迅雷及狗狗也曾涉及包括“反盗版联盟”在内的诉讼。可以看出搜索引擎很容易涉及版权问题。诉讼结局往往是庭外和解。包括美国法律在内,对于搜索引擎的特殊角色与版权之间的矛盾,也在不断平衡之中。这个过程,搜索引擎的反盗版技术和意识也在不断提高。 Google 在 2011 年便推出了新的反盗版技术,可在 24小时内去除盗版材料和链接。抓取内容是搜索引擎的天职,焦点在于百度是否越界在这些事件中,不同的利益冲突方,不同的搜索引擎,但用户的态度却几乎一致: 对搜索引擎表示支持。不论是“简单可依赖”的百度还是“加速信息流动”的 Google ,均给人们提供了寻找答案、信息和服务的方便。百度流量第一的数据也可说明这一点。用户已经****惯了免费服务,但仍然有用户愿意为收费服务买单。就音乐来说,豆瓣 FM 提供的付费会员服务可以获得高清音乐。这种数字内容百度、 Google 们无法,也不会抓取的。因此,搜索引擎抓取的本身便是开放的内容。人人网这种需要登录后才可浏览的信息,搜索引擎是抓取不到的。如果网站在 Robots 协议中声明禁止搜索爬虫,搜索引擎也不会抓取,淘宝便是使用此方式禁止百度爬虫的索引。那么百度抓取各家视频网站的内容,是否超越搜索引擎服务的边界? 搜索引擎在信息服务中的版权规范已经有“避风港原则”这类指导性原则存在。该原则指出: 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 ISP (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 如果 ISP 被告知侵权, 则有删除的义务, 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 ISP 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