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关于开展上海市数字化创新实验园建设项目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局: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广泛深入地影响和改变学前教育专业生活。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 2020 年)》、《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 2011 — 2020 )》、《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 — 2020 )》等文件精神,支持托幼园所先行先试, 打造园所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的示范, 以点带面引领, 推进信息技术在全市学前教育的创新、有效应用, 助推上海学前教育治理的现代化和保教质量提升,特启动上海市数字化创新实验园(以下简称“数字化实验园”)建设项目。为加强项目管理, 有效推进项目实施, 数字化实验园建设项目设项目管理实施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学前教育信息部) ,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并监督数字化实验园建设的规范有序。现将首批数字化实验园建设项目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本市学前教育机构均可以单位名义进行申报, 包括本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托儿所、早教中心等。本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首批创建数量拟为 20 个。二、项目经费经费来源于学前教育信息通报系统项目,旨在推动学前教育信息化。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项目实施方案及实际需求申请项目支持经费, 对每所数字化实验园的经费支持最高不超过 18 万元。-2- 三、实施周期每个数字化实验园建设项目的实施周期原则上为 1年。通过一年的建设, 各数字化实验园应在相关领域积累经验, 形成研究成果, 取得一定的项目效果,充分激发信息技术在本市学前教育的有效运用。四、申报条件(一)有良好的信息化应用条件:重视园所信息化建设,具有创新、开拓意识; 信息化环境、设备满足基本应用需求; 具有一支信息化素养较高的教师队伍,能够胜任信息化应用实践研究。(二) 在学前教育信息化方面具有较深厚的实践经验、研究经验与项目管理经验,有信息化应用课题、成果等成功案例的优先。(三) 按照《上海市首批数字化创新实验园建设项目指南》( 简称“指南”,详见附件 1 )的研究内容进行申报。(四)同一园所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五、申报办法与程序(一) 申报单位在《指南》确定的范围内填写《上海市数字化创新实验园建设项目申报书》( 简称“申报书”, 详见附件 2)。《指南》规定的条目为范围性条目, 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 申报单位要据此自行拟定具体主题。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报不予受理和立项。《申报书》一式 3 份。(二) 各区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辖区内园所的申报工作, 并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学前教育信息部( 简称“学前教育信息部”) 报送申报单位的纸质《申报书》,报送日期为 2015 年9月1 日至 2015 年9月15 日,逾期不予受理。每个区(县)限申报 3 项。-3- (三) 学前教育信息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评审通过的项目,将获得专项经费支持建设。(四)本通知及附件可从上海学前教育网( )下载。六、其它说明数字化创新实验园项目负责单位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 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评审与评审公示。除特殊情况外, 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附件: 1. 上海市首批数字化创新实验园建设项目指南 2. 上海市数字化创新实验园建设项目申报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处上 海市电化教育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息中心学前教育信息部 2015 年7月 10日联系人:上海市教委信息中心学前教育信息部林懿汪志超联系电话: 33080099-211 、 33080099-206 ; 联系地址:皋兰路 24号邮政编码: 200020 -4- 附件 1 上海市首批数字化创新实验园建设项目实施指南序号项目范围主要研究方向 1 信息化环境下的个性化学习支持策略个性化学习是相对于传统的整齐划一的学习而言的。开展个性化的学与教的课堂活动,有助于突出体现幼儿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有效体现促进幼儿个性发展的学习过程和方式。如新媒体新技术支持下的大班数学个性化学习支持策略。当前主要推动互动反馈技术、无线终端学习技术、互联网等在教学中的有效应用。 2 新技术支持下的学前教育数据采集与分析大数据已成为当前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大数据的应用,让教育管理从经验管理走向科学管理。当前教育领域的海量数据处于无序状态。通过数据挖掘,如健康数据、招生数据等,发现隐含的、有价值的信息,发挥数据在教育决策等方面的数据支撑作用。 3 信息技术与一日生活的融合上海市幼儿园全面实施生活、运动、游戏、学习四类活动,重视一日生活中各项内容的活动质量。一日生活皆课程。信息技术与一日生活的融合,是信息技术在幼儿一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