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超市供货合同
1、甲方同意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超市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品的质量、价钱、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2、乙方供货物牌为,进店单
品数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编号:超市供货合同
1、甲方同意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超市进行销售、推广,所供商品的质量、价钱、售后服务、形象宣传、客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负全责和费用。
2、乙方供货物牌为,进店单
品数双方确定的《商品信息表》为准。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商品合格证、商品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商品报价单、许可经营授权书),所有证件须加盖乙方公章。
二、商品质量
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切合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质量及其他标准要求,乙方须实时主动将最新的合法有效的有关证件证明移交甲方存档。
2、乙方所供商品因质量问题惹起的售后服务、纠葛和客户投诉等均由乙方
全权负责,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排除合同并追查经济损失和补偿。
3、甲方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通告及通知,赐予乙方所供商品做下架或退货办理,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担当。
三、商品价钱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商品进价,不高于同渠道其他零售公司的最低进
价。如甲方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调低乙方商品进价,并按此进价赐予乙方对账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支付每个单品不低于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对账结算货款。
2、商品进价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如乙方预调整进价,须起码提
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岀调价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履行新进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调价的,甲方有权以原进价结算货款。经甲方许可配送至甲方的商品,甲方有直接处理权,并甲方按每个单品贰仟元收取乙方违约金。
五、退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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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甲方和乙方为第一次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可自主决定是否持续销售乙方商品。甲方决定不持续销售则合同自然终止,乙方许诺无条件回收未销售之商品。
2、乙方所供商品的滞销积压商品、残次品、临期品、过期品等乙方同意无条件进行退货办理。
3、乙方所供商品自进店每满六十天销量排名为同类商品的后三十名范围
内,甲方有权将该商品下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下架商品退货通知日起五天内自行清退该商品。
4、乙方接到甲方退换货通知日起,保质期三十天及以内的商品须两天内,
保质期三十至九十天的商品须三天内,保质期九十至三百六十天的商品须五天内,保质期三百六十天以上的商品须七天内到甲方指定场所办理退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乙方担当。乙方接到通知后不能按要求时限办理退换货,视为乙方授权甲方将退换货商品作报废办理,并在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报废金额。
5、乙方所供商品在甲方门店发生滞销,乙方应在商品保质期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有关门店提岀退换货,否则,一切过期损失均由乙方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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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乙方商品发生质量问题而致使退货的,乙方须两天内主动到甲方将问题商品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