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FST—02 货舱灭火
1、 货舱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以有效手段立即报告驾驶室或船长,
或击发火警装置并报告,并就地取材,迅速采取有效灭火措施。
2、 货舱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大副在船长领导下行使货舱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并在广播中示警,
稳定情绪。
3、 大副应迅速作出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电话
见应急通讯录。并根据船位就近报告港口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
4、 启动消防泵(必要时启动应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消防水带、水枪待命。
5、 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
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作出判断。如初期小火,立即组织消防队进入现场
扑救。根据火的类别进行施救,派员搬开、移走临近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势蔓延,
灭火中注意货物特性,有无忌水爆炸物品,即使无忌水爆炸物品,也应慎用水灭火,
如电器火,应切断有关部位电源。
6、 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灭火人员也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防止因烟雾窒
息或烫伤。
7、 人员在舱内扑救困难,应果断封舱,施放大型二氧化碳窒息灭火或使用喷淋系统。货
舱外部使用水冷却。施放二氧化碳灭火,施放量一次放足。封舱至少 24 小时,不得擅
自开启,及时观察二氧化碳灭火效果,注意观察相邻舱室的舱壁温度。应将向货舱释放二
氧化碳的时间、容量记入航海日志。开舱前必须派防火员进行探火,确认火灭方可开舱,
以保安全。
8、 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船舶安全运作,应报告船长,船长应正确操纵船舶,适当调整
航向、航速,尽力使火场处于下风。必要时,备妥救生艇、筏,一旦灭火失败进入弃
船程序。通讯联系始终保持畅通。
9 、扑灭后注意防止死灰复燃。注意保护火灾现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火场。保
留现场必要的实物、照片或录像带等有效证据。火灾扑灭后,应将发现起火的时间和灭
火的时间等有关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FST—03 生活区灭火
1、 生活区发生火灾,无论火灾大小,发现人员必须首先以有效手段立即报告驾驶室或船
长,或击发火警装置并报告,并就地取材,迅速采取有效灭火措施。
2、 生活区火警警报发出后,全体人员应迅速按照应变部署表到达各自岗位。大副在船长
领导下行使应急消防现场指挥职责,并保证与船长的通信联络。在广播中示警。
3、 大副应迅速作出判断并报告船长采取果断措施,船长应迅速报告公司指定人员。并根据船位就近报告港口主管机关或海上搜救中心。
4、 应视火情,派出熟悉现场情况的两名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
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作出判断。如初期小火,立即组织消防队进入现场
5、 扑救。根据火的类别进行施救,如电器火,应切断有关部位电源,切断通风。
6、 清查有无人员被困,抢救被困人员。灭火人员也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防止因烟雾窒
息或烫伤。
7、 立即关闭相应区域的防火门,将火势控制在局部区域,防止波及驾驶台、电台等部位。
8、 组织主要力量扑灭火头,控制火势发展,防止火势蔓延。
9、 如火灾或抢救措施危及船舶安全运作,应报告船长,船长应正确操纵船舶,适当调整
10、 航向、航速,尽力使火场处于下风。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