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
×××有限公司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第四条 乙
方工作
1、按合同所要求的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及设计图纸来组织材料供应和施工。
2、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向甲方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和相应施工进度报表。
5、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6、工程在未交付给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若施工场地在甲方用地范围内,乙方可以委托甲方进行保护,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被盗或损坏的由甲方负责。
7、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场地内工完料尽场地清,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第二章 工程验收
第五条 隐蔽工程
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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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甲方验收。由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乙方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第六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 20 天内不组织验收, 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工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章 设计变更
第七条 设
计变更
甲方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和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预算资金不足的追加投资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章 争议、违约
第八条 争议
一、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提交北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协商、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违约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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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不能按约定的工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应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十天的,甲方可终止合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条 安
全施工
一、乙方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二、乙方承担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发生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
第十一条 工程
停建和缓建
一、由于政策变化、政府行为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负违约的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工程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 20 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乙方实际投入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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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结算。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一、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投产、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后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 合
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