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总结讲评,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不足,明确改进措施,认真做好记录。第十三条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时,严禁下列行为: (一)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车辆号牌。(二)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四)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五)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六)打骂或者故意为难交通违法行为人。(七)因自身的过错与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八)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第四章道路执勤基本规范第一节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第十四条交通警察遇到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应当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做好现场调查、调解工作和相关记录,制作事故认定书, 需要对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的,应当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不需要进行处罚的,应当责成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第十五条交通警察遇到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立即向上级报告,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二)控制交通肇事人,将无关人员疏散至道路以外,视情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防止引发新的交通事故。(三)处理事故的交通警察到达现场后,做好先期处置移交工作。(四)勘查工作结束后,协助勘查人员清理现场,恢复交通。第十六条交通警察发现运载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立即向上级报告。(二)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物品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随时向上级报告。(三)迅速封闭现场和道路交通,划定警戒区域,严禁无关车辆、人员进入,确保紧急救篇三:《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试题库《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试题库一、判断题 1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自 2009 年4月1 日起施行。( ×) 2 、交通协管员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 3 、检查涉嫌有违法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你的(列举具体违法行为) 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 4 、要求违法行为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签字时,交通警察应当使用的规范用语是:请在签名处签名。(×) 5 、站立时做到抬头、挺胸、收腹,双手下垂置于大腿外侧,双腿并拢、脚跟相靠,或者两腿分开与肩同宽,身体不得倚靠其他物体,不得摇摆晃动。( √) 6 、敬礼时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食指微接帽檐右角前,手心向下,向外倾斜 45° 角,手腕不得弯屈。礼毕后手臂迅速放回原位。( ×) 7 、手持指挥棒、示意牌等器具指挥疏导时,应当右手持器具,保持器具与右小臂始终处于同一条直线。( √) 8 、交通警察驾驶机动车巡逻间隙可以短时间倚靠车身休息。(×) 9 、执勤警车应当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装备齐全。( √) 10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装备,市(地)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但应当在全市范围内做到统一规范。( ×) 11 、交通警察遇到交通堵塞应当立即指挥疏导;遇严重交通堵塞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然后采取先期处置措施。( ×) 12 、交通警察在疏导交通堵塞时,对违法行为人以提醒、教育为主,对轻微违法行为应减少处罚。( ×) 13 、交通警察发现高速公路交通堵塞,应当立即进行疏导,并查明原因,向上级报告或者通报相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 14 、交通警察发现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应当指挥当事人立即停靠路边或者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地方接受处理, 在指出其违法行为后当即作出处理决定。( ×) 15 、市(地)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实际,依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轻微违法行为的具体范围。( ×) 16 、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交通警察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后,应当立即交还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予以放行。( √) 17 、交通警察依法扣留车辆时,可以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并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立即退还被扣货物。( ×) 18 、执行交通警卫任务需要临时在城市道路、国省道实施禁止机动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的,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 ×) 19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实施交通管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预案进行。( √) 20 、车辆分流应当在高速公路关闭区段的站口进行,交通警察要在分流处提前指挥疏导。( ×) 21 、交通警察发现有被通缉的犯罪嫌疑车辆,应当立即采取跟踪、堵截等措施,确保有效控制车辆和嫌疑人员,并向上级报告。(×) 22 、交通警察在路段执行警卫任务时,应当站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