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方案
(一)表土剥离
1、 表土剥离厚度
(1)经过多年耕种,地形平坦土层厚度差异不大。因此,可将 剥离区划分为多个耕作层剥离单元,平均剥离厚度 。
(2)由于区域内耕作层厚度存在差异,对土层深厚、肥沃的地 不冻胀的或透 水性好的土料填筑,其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排水沟
工艺流程:定位放线测量一沟槽开挖一基底处理、砌筑-f防水f 灌水、通水试验一回填土
1、 定位放线测量
(1) 定位原则:根据地下原有构筑物:管线和设计图纸实际情况, 充分研究分析,合理布局,充分考虑现行国家规范规定的各种管线的 间距要求,现有建筑物、构筑物进出口管线的坐标、标高和确定堆土、 堆料、运料的区间和位置。
(2) 定基堆点:按照交接的永久性水准点,将施工水准点设在稳 固和通视之处,距离沟边 10m 左右,沿沟槽方向定出沟槽中心线和 检查井的中心点,并与固定的建筑物相连。新建排水沟及构筑物与地 下原有管道和构筑物交叉处要设置明显标记,核对新旧排水沟的底标 高是否合适。
(3) 测量放线:根据导线桩测定沟槽的中心线,在沟槽的起点、 终点和转角处,钉一较长的木桩作为中心控制桩,用两个控制点控制 此桩,将检查井位置相继用短木桩钉出。根据设计坡度计算挖槽深度, 放出上开口挖槽线,测定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的位置。
2、 沟槽开挖
(1) 槽底开挖宽度等于排水沟结构基础宽度加两侧工作面宽度, 每侧工作面宽度应不小于 300mm。
(2) 用机械开槽或开挖沟槽后,当天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时,沟底应留出 200mm 左右的一层土不挖,待下道工序前用人工清
底。
沟槽土方应堆在沟槽的一-侧,便于下道工序作业。
堆士底边与沟槽边应保持--定的距离,不得小于1. 0m,堆 土高度应小于 1. 5m。
() 5 堆士时严禁掩埋消火栓、地面井盖及雨水口,不得掩埋测 量标志及道路附属的构筑物等。
沟槽边坡的大小与土质和沟槽深度有关,当无设计要求时。
人工挖槽深度宜为 左右。
人工开挖多层槽的层间留台宽度应不小于 500mm。
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设基础的重力流排水管沟沟槽,允许偏差为土 10mm。
非重力流无基础的排水管沟沟槽,允许偏差为士 20mm。
3、基底处理
地基处理应按设计规定进行,施工中遇到与设计不符的松 软地基及杂士层等情况,应会同设计人员协商解决。
( 2)挖槽应控制槽底高程,槽底局部超挖宜按以下方法处理:
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的疏干槽超挖深度小于或等于 150mm 时,可用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的挖槽原土回填夯实,其压实度不低 于原天然地基上的密实度,或用石灰土处理,其压实度不应低于
95%。
槽底有地下水或地基土壤含水量较大,不适于压实时,可采 用天然级配砂石回填夯实。
(3)排水不良造成地基上土壤扰动,可按以下方法处理:
1)扰动深度在 100mm 以内,可用天然级配砂石或砂砾石处理。 2)扰动深度在 300mm 以内,但下部坚硬时,可换填块石,并 用砾石填充空隙和找平表面,填块石时应由- -端顺序进行,大面朝下, 块与块相互挤紧。
(4)设计要求采用换土方案时,应按要求清槽,并经检查合格 后方可进行换土回填,回填材料,操作方法及质量要求应符合设计规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