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停工整改标准 25 条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下发《停工整改建议书》:
1. 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视登记手续,或未取得施工 许可证,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或未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必需实行监理而未实行
停工整改标准 25 条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下发《停工整改建议书》:
1. 未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视登记手续,或未取得施工 许可证,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或未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必需实行监理而未实行监理,或施 工单位无相应施工资质,擅自施工的;
2. 对当地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视机构 和监理工程部下达的停工整改指令拒不执行并连续施工的;
3. 对当地住房城乡建立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视机构 和监理工程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 改,且整改态度不乐观不主动的;
4. 在公司季检、分公司月检、工程部周检中,工程质 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防护三个方面的检查 内容在任何一类检查中连续缺少 2 次的(无法供给检查资料 或检查资料造假均视为同等情形);
5. 施工现场正在施工但无工程部质量或安全治理人员 在场,或工程部组***员中有 50%及以上不在场又无法作出 合理解释的;
6. 未按规定进展地基验槽、桩基子分部工程、地基与 根底分部工程、主体构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且未进展构造隐 蔽工程检查确认合格,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7. 地基处理工程或桩基工程未按标准要求进展检验检 测,违规组织验收的;
8. 主要建筑材料(如钢筋、砌块、防水材料等)未检 验检测和验收合格擅自安装使用的;
9. 抽检觉察主要建筑材料不符合设计及标准要求、影 响工程实体构造安全或重要使用功能的(如钢筋直径不合 格、铝合金门窗主要受力构件厚度不合格);
10. 抽检承重构造混凝土强度或砌体砌筑砂浆强度的 推定值低于设计强度 80%且可能危及工程实体构造安全的;
11. 经查实,现场制作的构造混凝土或砌筑砂浆试块造 假的;
12. 构造构件施工与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符,存在重 大构造安全隐患的(如悬挑构件锚固,主要混凝土承重构件 钢筋数量、规格、安装不正确,桩基混凝土强度不合格,桩 基承载力、完整性检测结果不合格等);
13. 框架梁、柱节点处,相差超过 2 个(含)强度等级 的低标号梁板混凝土流入高标号混凝土墙柱内的;
14. 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分局部项工程的专项 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经过专家论证即已实施的;
15. 超过肯定规模的危急性较大分局部项工程,不依据 施工图及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施工的;
16. 施工电梯未经检测及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超过 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或自由高度超出
厂家使用说明要求,或附墙装置间距超出厂家使用说明要 求,或防坠安全器出厂日期超过 5 年未实施报废,或防坠安 全器超过有效标定期,或操作人员无证操作的;
17. 塔式起重机未经检测及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超 过安全技术标准或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或自由高度超 出厂家使用说明要求,或附墙装置间距超出厂家使用说明要 求,或未安装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或多塔作业未组织 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的;
18. 临时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