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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分配概念研究分析
一、学术界对道德支配概念的理解
到目前为止,关于"第三次支配"概念的名称和含义,在学术界似乎还没有达成全都。有学者把作为第三次支配的社会慈善救助活动称为"道德支配",把道德支配概念或者界定为: 2
道德分配概念研究分析
一、学术界对道德支配概念的理解
到目前为止,关于"第三次支配"概念的名称和含义,在学术界似乎还没有达成全都。有学者把作为第三次支配的社会慈善救助活动称为"道德支配",把道德支配概念或者界定为: "所谓道德支配,是指在社会舆论、良心责怪、正义感、怜悯心等道德精神力气驱使下,人们自觉参与社会产品支配和再支配的一种支配形式。如捐赠、馈赠、赠送、募捐等。"或者界定为: "通过民间公益组织、慈善机构的建立和健全,引导富人自觉救济穷人"。道德支配的作用是"可在确定程度上弥补财政再支配的不足。"也有学者把第三次支配称为"伦理支配",把伦理支配又分为"善的支配"和"恶的支配"两种状况。认为"善的支配"是指人们在确定的伦理观念指导下所参与的自觉让渡自己部分财产的种种活动。它具体表现为社会团体和个人所进行的慈善事业、人道支援、无偿捐赠、义演义卖,以及"基金会"、非盈利的社会保险,甚至在产品极度匮乏条件下实行的"平均支配"等各种形式。而"恶的支配"则是通过不道德的,甚至反道德的手段进行的,如战斗、抢劫、盗窃、诈骗、乞讨、、走私、贩毒、贿赂、贪污、赌博、垄断经营、强买强卖、制假贩黄、私收回扣、虚假广告、通货膨胀等支配形式。在学术界,还有学者把通过慈善活动进行的支配,称为"第四次支配"。在这种"四次支配"的理论中,第一次支配是以企业为主体,对一、二、三次产业中的劳动者的直接支配; 其次次支配是以政府为主体,通过税收向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中的劳动者的间接支配; 第三次支配照旧是以政府为主体,用税收收入的一部分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第四次支配是以社会高收入群体为主体,通过他们的慈善活动关怀社会低收入或无收入群体。在这四次支配中,第一次支配属于经济基础,其次次支配与第三次支配属于上层建筑,第四次支配以富有人群的自觉为前提,因而它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与这种把社会高收入群体通过慈善活动关怀社会低收入或无收入群体的"第四次支配"论者不同,有学者把在盗窃、抢劫、贪污、受贿,以及钱权交易、偷税漏税、买官卖官等各种犯罪活动中进行的"灰色支配"和"黑色支配",称为"反社会的第四次支配"。认为这种反社会的"第四次支配"不仅强化了支配不公,而且对社会公正和政府合法性的损害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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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国民收入支配体系的角度看,道德支配中的一些具体形式,分别属于初次支配和再支配的环节
从上述学者们关于国民收入支配中的"第三次支配"和"第四次支配"的相关表述来看,道德支配的内容不仅应当包括"通过民间公益组织、慈善机构的建立和健全,引导富人自觉救济穷人",也应当包括学者们所说的伦理支配和反社会的第四次支配。由于伦理支配中的"恶的支配"是"不道德"和"反道德"的支配,因而与"恶的支配"相对应的"善的支配",就应当属于"道德的"支配,即道德支配。由于这里的"善的支配"与"道德支配"所指的内容几乎完全相同。再说,主见"伦理支配"的论者所说的"伦理"概念,与通常的"道德"概念不仅是相通的,而且它们两者还是可以相互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