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LC600-- 型
垃圾焚烧余热锅炉
说用说明书
-sm4
2011年6月
前言
本使用说明书,仅针对本锅炉的主要特点,作一些使用说明。贵单位在锅炉 运行前,应遵照劳动部《管,要求蒸汽母管内温度缓慢均匀上升,以免产生水 击现象。
(二)锅炉运行的一般管理:
1锅炉运行:
(1) 锅炉运行时,应均匀连续给水,使炉内保持正常水位,水位不得低于最低允 许水位,水位表内的水位允许微有波动。
(2) 在低负荷运行时,其水位可比正常水位略高些,在负荷高时,水位可略低于 正常水位,以免造成高水位,影响蒸汽品质。
(3) 应避免汽水部分的泄露现象而造成假水位。
(4) 锅炉运行时,压力表的指针不能超过表示锅炉在高容许工作压力的红线,司 炉人员经常监视汽压表。
(5) 经常根据烟气分析结果检查漏风,亦可用蜡烛或绸布检查路墙裂缝门孔等处, 有漏风之处可用石棉绳之类物品及时堵塞。
(6) 安全阀每昼夜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安全阀的动作是否灵活,安全阀回座位后, 不得冒气。
(7) 锅炉及管道上所有阀门和旋塞,在开启和关闭时都必须缓慢地经行。严禁用 锤或其他物品来敲击。
(8) 每班必须检查锅筒、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等处的疏水阀和排污阀的严密 性。
(9) 在运行中应注意检查给水泵的工作是否正常。
(10) 严禁带压进行裂纹的补焊以及紧人孔或手孔等处螺栓。当发现人孔或者手空 处漏水时,应立即报告锅炉房的负责人,在其许可、监督并去压的情况下,才允许紧螺 栓,一般应停炉处理。
(11) 锅炉超负荷运行,持续时间不应超过三小时,且出力不大于110%额定负荷。
(12) 运行中,锅炉保护与连锁装置不得任意退出停用,需要退出检查或维修时, 须经锅炉房负责人批准。
2、锅炉排污
(1) 连续排污主要目的在于是炉水的含盐量不超过一定的浓度,利用排污阀来调 整其排污量。排污量大小应很据炉水化验分析的结果进行调整。
(2) 定期排污的目的在于排除锅内的沉淀物,且能迅速调整炉水的含盐量以补连
续排污之不足,定期排污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每班至少一次,排污时应监视 锅筒水位,时间尽可能短,以免影响水循环。
(3) 锅炉排污时如锅炉房内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排污。
(4) 如开启排污阀发现故障,出现沉淀堵塞,水流不出等现象时,应立即将阀门 关闭,并报告值班长检修。
3、安全阀的校验
(1) 新安装锅炉的安全阀及检修后的安全阀,都应在锅炉运行状态下校验其整定 压力和回座压力。
(2) 。
(3) ,工作安全阀的整定压力 。
(4) 安全阀启闭压差一般为整定压力的4%〜7%,最大不超过10%。
(5) 所有安全阀经校验后,应加锁或铅封,不得随意调整。
(6) 安全阀的蒸汽出口应装设排气管,将蒸汽排出室外,排气管的内径必须大于 安全阀的喉径。
五、锅炉运行的计划停炉
(一) 停炉前的准备
1、 应将预计的停炉时间通知有关人员。
2、 停炉前,对锅炉设备经行一次全面检查,将发现缺陷记录在案,以使检查时处 理。
(二) 停炉程序
1、 锅炉停机后关闭主汽阀,与蒸汽母管截断,开启过热器出口集箱疏水阀、空气 阀。已冷却过热器。锅筒压力应保持半小时后再慢慢降低,不应使锅炉急剧冷却。
2、 锅炉与蒸汽母管截断后,应继续向锅炉给水,有压力时保持锅筒正常水位。无 压力时,保持最高水位。
3、 停止向锅炉给水后,开启再循环阀。
4、 停机后,关闭风机冷却水。
5、 锅炉进行检修时,按下列规定进行冷却。
(1) 停炉后1~6小时内,应紧闭所有孔门和烟道系统的有关风门,挡板。
(2) 经1~6小时后,可打开烟道挡板逐渐通风,并进行必要的放水、上水。
(3) 经8~10小时后,锅炉可再放水、上水一次,可启动引风机,适当增加放水和 上水次数
(4) 〜(表压)或停炉18~24小时之后,炉水温度不超过
80°C,可将炉水放尽,(表压)时,应开启锅筒空气阀,以便放水顺 利进行。
6、 锅炉需要紧急冷却时,允许关闭主汽阀4~6小时后,启动引风机加强通风,增 加放水,上水次数。
7、 对于锅筒、集箱有裂纹锅炉,按下列规定进行冷却。
(1) 停炉6小时后,方可开启烟气挡板,进行缓慢的自然通风。
(2) 停炉8小时后,方可开启烟道和燃烧室的人孔门、看火门,逐渐增强自然风。
(3) 停炉24小时后,方可放水。
(4) 需紧急冷却时,只允许停炉8~10小时后,向锅炉上水和放水。在任何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