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窗台的防备栏杆设置
窗台的防备栏杆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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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台的防备栏杆设置
《住所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
、地面的高度低于
,应有窗台的防备栏杆设置
窗台的防备栏杆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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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台的防备栏杆设置
《住所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
、地面的高度低于
,应有防备设施,窗外有天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备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
。
对防备举措和防备高度的规定:
《全公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举措 /建筑》第
、第
(以下简称低窗台),应采纳护栏或在窗下部设
置相当于栏杆高度的固定窗作为防备举措。作为防备举措的固定窗应采纳夹层玻璃,其厚度不得小于
(见本条注)。玻璃边框的嵌固一定有足够的强度,以知足必然的触犯要求。
注:
此玻璃的厚度要求系引自《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 JGJ113-97中第
.
.
。相当于栏杆的玻璃应为有框架玻璃,即玻璃周围都有窗框料,且固定窗的高度不大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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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台的防备栏杆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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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台的防备栏杆设置
。此时栏杆的水平荷载由固定窗的横档承受,玻璃自己只作保护用。
采纳夹层玻璃可使万一玻璃不测破裂不致离框堕落。
(住所应不小于
)。
低窗台的防备高度应遵守以下规定:
1)低窗台高度低于
,护栏或固定窗的高度均自窗台面起算;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