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共基础辅导: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1)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货币治理法规,依照货币的式样,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2)出售、购置、运输假币罪是指出售、购置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3)金
公共基础辅导: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1)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货币治理法规,依照货币的式样,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的行为。
(2)出售、购置、运输假币罪是指出售、购置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3)金融工作人员购置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置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4)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治理法规,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推断】
行为人购置假币后使用的,以购置假币罪从重惩罚。
(5)变造货币罪是指对货币采纳挖补、剪贴、涂改、拼凑等方法,使原货币加大数量或者转变面额,数额较大的行为。(对真币进展加工,变真为局部真)
2、破坏金融机构组织治理罪
(1)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金融机构的行为。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既可能是没有依法提出设立金融机构的申请便自行设立金融机构,也可能是虽然依法提出申请但在没有获得正式批准时便自行设立金融机构。
擅自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与筹备组织。
(2)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罪:伪造、变造、转让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惩罚。
3、破坏银行治理罪
(1)非法汲取公众存款罪是指非法汲取公众存款或者变相汲取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多项选择推断】
非法汲取公众存款罪主观方面是有意,并且不具有非法占有不特定对象资金的目的,否则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2)高利贷转贷罪是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3)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别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4)汲取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汲取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