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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师职业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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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师职业标准(试行).doc

上传人:jiqingyong11 2017/5/16 文件大小:13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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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化妆师职业标准(试行) 1. 职业概况 职业名称化妆师 职业代码 65420 职业定义能正确选择并利用各种化妆材料,用正确熟练的化妆手段与方法,根据用途以化妆对象自身条件为基础,进行改变或美化其外貌,从而塑造各种人物形象的人员。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环境室内外、常温、皮肤过敏指标。 职业能力特征绘画能力、空间想象力、审美能力、表达能力、塑造能力。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 32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450 标准学时; 高级不少于 550 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应具备化妆的基本知识(1) 培训初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工作 5年以上或具有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培训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工作 10年以上或具有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取得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工作 5年以上或具有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培训场地设备(1)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一间(2)具备灯光,台,镜,水,电条件的专业教室(3)适用绘画教学要求的绘画教室(4)相关教学用具和设备 2 鉴定要求化妆师鉴定的要求:主要鉴定对象、考评员、鉴定场地等。 适用对象从事或将要从事化妆师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初级经本职业五级(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中级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五级(初级)后,连续从事工作一年以上, 经本职业四级(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高级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中级)后,连续从事工作两年以上, 经本职业三级(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鉴定方式本职业鉴定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项内容。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按标准答案评定得分。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口试、笔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各级的考核方式根据职业等级和考核项目特点而定,由 3—5名考评员组成的考评小组按技能操作考核规定或有关标准分别打分,取平均分为考核得分。考试、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两项皆达到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考评人员与考生的配比理论知识考试为 2:25;技能操作考核为 2:25 。 鉴定时间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均为 120 分钟;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时间(含口试和实际操作)为 120 —180 分钟(等级和项目不同则时间不同)。 鉴定场地设备(1)笔试场所:标准教室(2)技能考场:化妆台、发型场所、绘画教室(3)材料:化妆用品 2. 基本要求 3 职业道德 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职业守则(1)正确树立起化妆艺术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诚信务实,礼貌待人。(2 )投入到集体的艺术创作中区去,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3)持现实主义的化妆方法,不断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基础知识 中外化妆发展简史 艺术理论基本知识(艺术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