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济南市现代农业特色品牌示范基地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暂行)
2008年02月22日 15时43分 183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产品质量
“现代农业”
“特色品牌”
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济南市现代农业特色品牌示范基地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济农发[2008]17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蔬菜局(办):
为加快特色品牌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我们组织制定了《济南市现代农业特色品牌示范基地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根据《细则》要求,结合本地生产实际,编制基地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将各项建设内容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加快示范基地建设步伐。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九日
济南市现代农业特色品牌示范基地考核评价实施细则(暂行)
为加快特色品牌基地建设,逐步构建具有省会特色的现代农业新格局,围绕“四化“(标准化、产业化、科技化、信息化),突出“十有“(有品牌、有中介、有市场、有龙头、有检测、有网站、有农资专营店、有技术支撑、有管理制度、有核心示范区),对特色品牌示范基地建设制定考核评价细则。
一、基地基本条件
(一)现代农业特色品牌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要实现农业标准化、产业化、科技化和信息化的有机结合,为推动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树立示范样板。
(二)基地应成方连片,具有一定规模。
基地可分为核心区、示范区、带动区三个层面。
核心区:设施栽培面积300亩以上,露地栽培面积1000亩以上。
示范区:设施栽培面积1000亩以上,露地栽培面积5000亩以上。
带动区:面积占本区域种植面积的60%以上。
(三)基地必须选择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好、有一定建设基础的区域。
基地内农业生态环境良好,没有受工业“三废“或其他各类废弃物的污染。基地环境条件符合农产品相关产地环境标准。
(四)基地要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基地要有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推广高效低毒农药、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配方施肥技术等。
(五)基地必须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通过“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认证。应积极申报名牌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
二、基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培植品牌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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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基地农产品必须通过“三品“质量认证。
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得2分,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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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生产的产品注册商标得2分。为实现一个区域一个注册商标,每整合一个商标加1分,评为市级以上著名商标加1分。
*产品通过装箱、装盒、包裹、捆扎等形式进行包装销售。3分
包装物上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认证标志等有关信息标注齐全并且规范。2分
产品评为山东名牌农产品加3分
产品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加6分
地理标志产品加3分
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每进行一次品牌宣传加1分
(二)发展中介10分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运转正常。2分
农民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比例,核心区60%以上,示范区30%以上得2分,每提高10个百分点加1分。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社员(会员等)提供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