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车位买卖合同(集锦15篇)(个人车位买卖协议)
一、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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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位/车库基本状况
(以下简称“该车位/车库”)位于区号,乙方已车位/车库仅作为停车运用;如乙方购买产品为车位,乙方不得对该车位进行封闭、改造、装修或用作其它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复原原状;如乙方购买的产品为车库,乙方不得将车库进行改造另作他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复原原状;如乙方拒绝协作,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单方或聘请第三方进行复原原状,一切费用和后果由乙方自行担当。
,应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各种规定,并根据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及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相关协议的约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协议或有关规章、制度、停车场服务协议停放车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担当。
,保证其所停车辆型号、高度、宽度、长度均符合停车场规定标准及该车位/车库运用要求,确认所停车辆能够正常出入该车位/车库并符合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及通行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该车位/车库面积,最大宽度小于该车位/车库入口宽度和地下停车场限高,长度小于该车位/车库进深,高度小于地下停车场限高,不阻碍修理人员对管路等的检测、修理维护工作,否则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拒绝乙方车辆驶入停车场。
六、乙方承诺
,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允许第三方运用该车位/车库。乙方须保证本车位/车库的实际运用人运用该车位/车库符合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在运用中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担当责任。
、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及国家禁止运输、保藏的物品。
,应爱惜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车辆,如因乙方缘由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它车辆损坏,由乙方担当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缘由导致地下车位污损进行清洁、修理。
、维护、刷洗,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物品,不得占用通道或影响他人运用。
,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停放于该车位/车库内,不得占道停车或占用他人车位/车库。
,且不得私自接、甩电源及对室内电路系统进行改造。
,则甲方重点提示乙方,该车库仅能作为停车之用(不具备贮存功能,但不具备任何特别贮存条件,如贮存字画、海鲜等),且不具备居住或其他特别功能,乙方承诺仅将车库作停车之用。
,可能存在季节性潮湿与结露现象,此为正常自然现象,并非建筑质量问题,因该车位/车库潮湿导致业主在该车位/车库中存储的物品毁损的,甲方不担当责任。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车位/车库。
七、车辆损毁责任
,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仅为停车场物业基本服务关系,均非车辆或车内财物的保管关系。乙方车辆停放期间,如发生丢失、损坏,包括车辆、车辆装备部件被盗或被损,及车辆本身由于外部缘由被撞、插、击、烧等造成的损失,应自行向损害方索赔,无法确认损害方或损害缘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仅对其干脆实施破坏乙方车辆的行为造成的损失担当责任。
八、保险
,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并在运用本地下车位/车库前向甲方或物业服务企业出示保单并交存复印件。
九、违约责任
,每逾期或无法运用一日应担当乙方已付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付转让价款,总违约金不高于乙方已付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