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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电大国际经济法简答题小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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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电大国际经济法简答题小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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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电大国际经济法简答题小抄.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适用范围。
其含义是:一缔约方的产品输入到另一缔约方时,进口方不应直接间接地对该产品征收高于本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税和国内费用。(3分)
国民待遇原则仅适用于进口国对进口产品采取的不合理的国内税和国内规章方面的措施。(3分)
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边境措施(如海关估价,通关征税手续、进出口商品检验、许可证手续)。国民待遇原则也不适用于投资措施和产品出口。(4分)
,它有哪些特征?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海外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保证,它具有与一般民间保险显然不同的特征:
(1)海外投资保险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的,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投资为目的。(2分)
(2)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而且被保险的私人直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2分)
(3)海外投资保险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如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2分)
(4)海外投资保险的任务,不单是像民间保险那样在于进行事后补偿,而更重要是防患于未然。(2分)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时间作了以下规定:(1)涉及运输的交货,可以分为两种:①卖方没有义务在指定地点交货,此时,风险于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②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交货,此时,风险以在该地点货交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3分)
(2)在途货物的交货。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3分)
(3)不涉及运输的交货。不涉及运输的交货也有两种情况:①在卖方营业地交货,此时,风险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转移给买方;或在货物交买方处置但遭无理拒收时起转移给买方;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地点交货,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他处置时,风险开始转移给买方。(4分)

(1)协商。协商是争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最先选择采用的争议解决方法。它是指国际经济活动的当事人在发生争议后,以双方的自愿为基础,针对所发生的争议进行口头或书面的磋商或谈判,自行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的方式。(2)调解。调解是在当事人之外的中立第三方的主持下,由第三方以中间人的身份在分清是非和责任的基础上,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参考国际惯例,从中帮助和促使争议各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公平的调解协议,解决各方争议。(2分)
(3)国际经济仲裁。国际经济仲裁也称国际商事仲裁。概括而言,它是指国际经济活动的各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审理并做出仲裁裁决的方式。(2分)
(4)国际经济诉讼。国际经济诉讼也称国际民事诉讼,它是指国际经济争议当事人将其争议提交某一国家的法院予以审理并做出判决的争议解决方法。(2分)
(5)ADR。ADR是起源于美国的争议解决的新方式,意为“解决争议的替代方式”对ADR 方式目前有两种理解,一是理解为除了诉讼,其它方式(包括仲裁在内)均属于ADR方式;另一种理解是,除了仲裁和诉讼,其它方式均属于ADR方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