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教育学院有关聘任人员管理措施
为了规范成人(网络)教育学院聘任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根据《劳动法》和某某人事厅印发《某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任合同鉴证暂行措施》(鲁人[XX]10号)、《石油大学(华东)有关招聘校办公司编制人教育学院有关聘任人员管理措施
为了规范成人(网络)教育学院聘任人员的招聘和管理工作,根据《劳动法》和某某人事厅印发《某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聘任合同鉴证暂行措施》(鲁人[XX]10号)、《石油大学(华东)有关招聘校办公司编制人员的暂行规定》(石大东发[XX]26号)、《石油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有关人事调动工作的有关规定》(石大成字[XX]16号)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措施:
聘任
第一条:聘任岗位分为:工勤岗、技工岗、技术岗、管理岗、高档管理岗。聘任相应岗位人员的最低学历规定:工勤岗,不限;技工岗,高中、中专毕业;技术岗,专科、高职(全日制);管理岗,大学本科(全日制);高档管理岗,研究生研究生毕业。
第二条:聘任从事技术岗、管理岗、高档管理岗工作的人员实行石油大学人事代管,签订《石油大学(华东)人事代管人员聘任合同鉴证书》(如下简称《聘任合同鉴证书》);聘任从事工勤岗、技工岗工作的人员由成人(网络)教育学院自行管理,签订《石油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聘任合同书》(如下简称《聘任合同书》)。
第三条:聘任人员的提出。各科室根据本科室签订的年度管理目的和事业发展的需要,分别向分管院领导报告并提出所需聘任岗位、聘任人员条件等。一般每十二个月底或年初提出,特殊状况可不限时间,分管院领导向院长办公会报告,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后委派专人构成聘任小组,统一办理有关事宜。
第四条:招聘和试用。所有聘任人员的招聘由学院聘任小组负责,在向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发布聘任人员的岗位、岗位资格、岗位职责和应聘规定等信息,在规定期间内,报名应聘的人员要接受面试,面试通过后要通过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第五条:患有慢性病、残疾和传染病者不能参与应聘,隐瞒者一经发现即解除聘任。
第六条:正式聘任。试用期考核通过,由聘任小组组长向院长办公会报告,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正式签订《聘任合同鉴证书》、《聘任合同书》,纳入职工管理。合同期一般为1—3年。
行政办公室负责聘任人员的合同管理并组织贯彻。
第七条:续签合同。聘任人员在已签合同期间有晋升职称或因技能不适合现岗位等状况,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按高一级或低一级岗位聘任时,可重新续签合同。
已签聘任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批准续签的,可以续签合同。
续签合同的工作时间持续计算。
管理和考核
第八条:聘任(含试用期内)的人员由所在科室管理,完毕科室领导分派的任务,同步服从全院统一调配。
第九条:试用期考核。由所在科室领导和分管院领导负责组织,按应聘岗位资格和岗位职责的规定逐条进行,填写《考核表》;此外对本人的道德品格和职业操守进行考察,并形成相应书面材料。以上材料齐备,并交有关部门备案,试用期结束。
第十条:正式聘任后的考核。按石油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职工考核措施实行。
第十一条:对考核不合格者或其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