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
文档名称: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doc

格式:doc   大小:14KB   页数: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doc

上传人:annimy 2022/6/21 文件大小:1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xxxx年xx月xx日,我和同学们参加了由泰宁电大组织的一次特殊的法律实践“模拟法庭”。本次“模拟法庭”在电大xxx老师的指导下和同学们的精心准备下开庭并顺利休庭。通过本次法律实践,使我进一步“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xxxx年xx月xx日,我和同学们参加了由泰宁电大组织的一次特殊的法律实践“模拟法庭”。本次“模拟法庭”在电大xxx老师的指导下和同学们的精心准备下开庭并顺利休庭。通过本次法律实践,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课本所学知识的理解,同时也对法庭的审理过程有了较全面的了解,体会很深。
今年我们班法律实践形式是“模拟法庭”,模拟的案件是民事诉讼案。具体的案情是:肖立生于1935年,早年丧偶。其长子肖明生于1960年,1985年娶妻李利,1988年生子肖鹏;其次子肖亮生于1967年,至今未婚。1990年肖立在一次与儿媳发生口角后离家出走,6年多未与家里联系,其子经多方寻找没有肖立的任何消息,1997年肖立被宣告死亡,遗留古画5幅、存款23万元120平米房屋一套,肖明、肖鹏表示接受继承,肖亮未作任何表示。1998年肖明在一次车祸中死亡。1999年6月肖亮收到外地证明材料,获悉肖立于1999年5月17日病死,生前留有两份遗嘱:1996年按法律要求自书遗嘱,称“古画5幅由长子继承,房屋一套由次子继承”;1999年2月10日按法律要求立代书遗嘱,称“古画二幅、存款5万元由侄子肖哲继承”。肖哲系肖立二哥的儿子。
我在本案中扮演原告代理人的角色,在法庭上我以事实、提供证据、分析证据证词的事实进行财产继承的诉讼要求。为此,我和其他诉讼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一番激烈的争辩。通过本次模拟法庭活动,我感触很深:第
一、无条件的限定遗产继承对被继承人的债务人的利益构成严重侵害。从继承的发展历史来看,从概括继承即无限继承到限定继承即有限继承是各国继承法发展的共同趋势。但是,各国现在通行的限定继承都是有条件的,而我国的限定继承则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需要另外作出意思表示,也不需要特别的程序,即可享有有限责任的保护,这是我国《继承法》在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规定上一个显著的缺陷。
二、关于遗嘱的内容。一般说来,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下列事项:(1)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修补继承人、修补受遗赠人,还可以指定后位继承人。后位受遗赠,是指受遗赠人所受的遗赠利益因某条件的成就或期限的届至,应移转于第三人的遗嘱,受利益移转的第三人即为后位遗赠人。指定的继承人应为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指定的受遗赠人则可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受遗赠人须为遗嘱生效时生存的人,也包括遗赠死亡时已受孕而后活着出生的胎儿。(2)遗产的分配顺序、分配方法、份额。(3)遗赠继承人、受遗赠的负担。(4)遗嘱执行人。(5)遗嘱信托的受托人和收益人。(6)其他事项。如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遗嘱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只有符合有效条件的遗嘱才能发生效力。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这里的符合法律规定应是符合继承法的规定,除继承法规定的遗嘱无效情形下,不能
依其他的标准来认定遗嘱无效(如以违反道德认定遗嘱无效)。在电***律专业学****两年,原以为自己学得不错,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