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监理部深基坑支护构造施工监理实行细则
深基坑支护构造施工监理实行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沈家村经济合伙社商业综合用房工程
勘察单位:浙江城建勘察研究院
设计单位: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
。监测方案应具有下列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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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项目及其监测措施和精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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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测项目的实行细则,涉及仪器设备、观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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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反馈体系。
监测内容涉及下列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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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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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力、应变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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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动态监测。
多种监测的具体对象、措施见下表。多种监测技术均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规程的规定。
项
目
对
象
方
法
变
形
地面、边坡、坑底土体,支护构造,建筑物
目测巡检,对倾斜、开裂、鼓凸等迹象进行丈量、记录、绘制图形或照相;
精密水准、导线测量水平和垂直位移,经纬仪投影测量倾斜;
埋设测斜管、分层沉降仪测量深层土体变形。
应力、应变
支护构造中的受力构件、土体
预埋应力传感器,钢筋应力计,电阻应变片等测量元件
地下水动态
地下水位、水压、抽水量、含砂量
设立地下水位观测仪;埋设孔隙水压力计;对抽水流量、含砂量定期观测、记录
在建筑密集的城区开挖深基坑,其四邻建筑物的变形的观测是必不可少的。基坑影响范畴随其开挖深度的增长而增大,一般从基坑边沿 30~50M 范畴内的建筑物应是监测的核心考虑目的。至于监测对象,则须视建筑物的重要性及其也许受影响的限度合适拟定。监测规定如下:
1.
观测内容涉及沉降、水平位移和倾斜
2.
因变形产生裂缝时监测裂缝的变化
3.
降水及开挖阶段应核心进行观测
对土体和支护构造的沉降观测可按如下规定进行:
1.
在基坑周边按一定间距部署观测点,数量不少于 6 个,采用精密水准仪按有关规范规定进行观测。
2.
观测基准点规定稳固,应设在开挖和降水影响范畴以外,数量不得少于 2 个。
3.
观测精度分二等、三等两种。二等水准闭合差应少于
±
三等水准测量的闭合差应少于
±
4.
工程由特殊规定期,应按相应规定进行观测。
5.
沉降观测资料整顿:
l
每次观测规定记录各个观测点的高程,本次沉降量,合计沉降量,沉降速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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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阶段观测成果绘制沉降-时间关系曲线图,沉降-水平位移-距离关系展开曲线图。
深层土体内部的位移可运用钻孔测斜仪进行观测。具体作法是先设立所需数量的钻孔将专用柔性测斜管垂直埋设于上层中,定期量测不同样深度处的土体位移,绘制不同样时间不同样标高处的位移曲线。
支护桩的水平位移可通过埋设于桩体内的测斜管进行观测,观测点间距为 ~。并应进行相应资料整顿。
土体应力和孔隙水压力应按下列规定监测:
1.
土压力可通过埋设压力盒或直接使用应力铲进行测试,以土压力为纵坐标,时间为横坐标绘制土压力变化曲线。
2.
孔隙水压力可用钻孔法或压入法埋设孔隙压力计进行测试。
3.
观测成果以压力和时间,压力和荷载关系曲线表达。
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程拟定。在开挖卸载急剧阶段,间隔时间不适宜超过 3~5天,其她状况可延长 5~7 天,运营维护阶段可为 10~15 天。此外,监测频率尚应根据变形的发展趋势立即调节。当变形超过规定的或预估的原则时,应加密监测。如觉得有发生事故的征兆,则须 24 小时持续监测,并向有关部门发出警报。
五、深基坑开挖地下水解决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开挖深基坑时,土的含水率被切断,地下水会不断地渗入到深基坑内。位提供地下工程作业条件,避免和地下水有关的涌砂、边坡失稳及地面变形、地基承载力下降等导致的危害,必需对地下水进行解决。
1
地下水解决措施
深基坑工程中地下水的解决措施,应根据基坑开挖深度、周遍环境及场地地质水文条件而选择的 300×400 集水井。
2
降水方案的选择和设计
深基坑工程地下水解决方案的选择和设计,应满足如下三项原则:
保证深基坑在开挖期间能获得干燥的作业空间
保证深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底板的稳定
保证临近深基坑的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正常使用
为达到上述规定,地下水解决设计中,必需涉及变形观测设计,信息施工制度,信息反馈解决程序和应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