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应检 尽检〃人员核酸检测,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结 合
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应检尽检”人员及要求
(一)密切接触者、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接触进 口冷链
食品的从业人员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十二)为境外入鲁返鲁人员提供服务保障全体工作人员、
集中隔离场所的全体工作人员。 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 测。
(十三)对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 医疗所等监所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警察、职工、辅警、 医 护人员、
行政管理等工作人员以及保洁、保安、司机、后勤、餐饮 等服务
保障人员)和罪犯、羁押人员、戒毒人员、强制医疗人员等 监管
对象。在严格按勤务模式、工作规定和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进行实
时、即时和定期检测的基础上,每月进行1次核酸检测;出 现发
热、呼吸道等可疑症状时,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十四)对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 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行政管理、职工、 医
护人员等工作人员与以及保洁、 保安、司机、后勤、餐饮 等服务
—46 —
保障人员)和老人、儿童、残障人员等服务对象。 每月进 行1次
核酸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等可疑症状时,立即进行核 酸检测。
服务对象在进入机构前按规定进行1次核酸检测。
(十五)其他经研判具有疫情风险的人员。每月进行1次 核 酸检测。
“应检尽检”人员范围将根据国家要求和疫情防控需要适 时调整。
二、检测机构
(一) 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新入院患者、住院患者 及
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的检测由就诊和所属医疗 机
构承担,或由医疗机构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
(二) 疾控机构。入境人员(海关检测除外)及密切接触 者
等疫情处置重点人群的检测由各级疾控机构承担。各级疾控 机
构要至少保证有1套设备和1组检测人员用于疫情应急处 置。
其他设备和人员可承担部分〃应检尽检〃任务。
(三) 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 除医疗机构以外的其他〃应检尽检〃人员检测实行属地化管理, 由检测对象所在地领导小组(指挥部)统筹安排检测机构, 所属
主管部门与检测机构对接,组织做好标本采集、送检等工 作。
三、经费保障
(一)医保支付政策。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中的参 保
人员核酸检测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参照乙类目录管
理,
—47 —
按参保地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支付,并按常规性检测规定每次 就
诊限支付1次,住院期间按照实际检测次数支付。新型冠状
病毒
核酸检测医保支付标准按省医疗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财政补助。发热门诊患者和新住院患者、住院患者
检
测费用医保支付后个人负担的部分、未参保人员所需经费由
就
诊医疗机构同级财政给予补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入院 患者
和住院患者陪护人员(1名患者限1名陪护)和其他由疾
控机构
承担的〃应检尽检〃人员检测所需试剂耗材费用由同级财政给 予
补助;委托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其他“应 检 尽检”人员试剂耗材等检测费用由被检单位所在地同级财 政给
予补助。卫生健康部门应结合医保支付、试剂耗材实际采购 等情
况,及时汇总审核医疗卫生机构“应检尽检〃应由财政承担的 试
剂耗材等费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财政部门按照规 定及
时将资金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坚持预防为主,将加快提升 核酸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作为常态化防控落实 “四
早〃措施的首要举措。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详实具体的〃应 检
尽检〃实施方案,加强培训演练,做好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的 应
检尽检工作,全力排查风险隐患。要抓紧落实加快提升检测 能力
所需的人员、设备和资金,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责 任,
做到及早发现、精准防控。
—48 —
(二) 强化工作落实。对实时检测〃应检尽检〃人群,各地 要进一步完善持续排查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做到第一时间 发现、
第一时间追踪随访、第一时间采样检测。对定期检测的人员, 要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用人单位管理职责,建立核酸检 测
记录台账,对满14天(或1个月)没有更新核酸检测记 录的单
位和人员及时组织检测;没有14天(或1个月)内核酸 检测阴
性证明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三) 科学调配检测资源。 各地要合理设置采样点,采取 预
约采样和上门集中采样等多种灵活方式,加快采样速度。卫 生健
康部门公布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名单,指定医疗机构、疾控 机构、
海关、社会检测机构为〃应检尽检〃人群提供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