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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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90-2014〕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2002〕;
"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JGJ59-2011〕;
"**市地基处理技术标准"〔DBJ08-40-2010〕;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标准"〔JTG_F10-2006〕;
"建筑桩基技术标准"〔JGJ94-2008〕;
"公路桥梁施工技术标准"〔JTG_TF50-2011〕;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标准"〔CJJ2-2008〕;
"**市钻孔灌注桩施工规程"〔DG/TJ08-202-2007〕;
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及设计图纸、施工、监理合同等相关文件。
四、平行检测工作要求
平行检验的实施由工程监理机构独立进展,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标准、设计文件对被检验工程自行作出判断的检查验收。它是对同一被检验工程的性能在规定的时间里进展的两次检查验收。
平行检测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原材料在现场随机抽取,在工程实体上抽取,并单独送检的原则,以保证平行检测的真实性。监理人员应严格进展原材料进场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巡视,对重要部位、关键部位施工进展平行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催促承包人进展整改。
1、开展平行检测的检测机构的能力不得低于原发包人委托的检测机构的能力等级。
2、开展平行检测的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所检测工程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承包人、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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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五、平行检测根本规定
1、开工前,监理机构应会同发包人、承包人制定工程监理平行检验方案,并明确平行检验范围、内容、程序、比例、频率等。
2、工程监理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检测工具,检测仪器工具,须满足工程建立要求。
3、工程监理机构,在工序完成后或建筑材料进场后承包单位自检合格根底上组织平行检查活动。
4、工程监理机构在见证承包单位制作试块、试件、原材料取样时按比例独立制作试块、试件、原材料取样送至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试验机构,进展平行检测活动。
5、监理工程平行检验即平行检查、平行检测的记录和结果是工程监理机构对被检验工程检验批作出合格判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6、监理工程平行检验由监理机构组织实施,应按公平、独立、自主的原则进展,以确保平行检验所获得的数据和结论准确。
7、监理工程平行检验的结论分正常和异常,监理机构检验的数据在国家标准、标准和设计文件等规定允许的误差范围内为正常,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为异常。当异常数据偏差在规定允许误差范围的15%以内时监理机构应通知质监部门;当异常数据偏差在规定允许误差范围的15%以外时监理机构应会同建立单位、承包人提出新的平行检测方案,并报当地质监部门。如三方对新的平行检测方案不统一时,可提交质量监视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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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平行检验人员应做好现场平行检验记录,并将平行检验记录归入监理技 术档案。
六、监理平行检测的范围及内容
1、 平行检测的范围包括地根底、主体构造等相关建筑材料和现场实体的检测。
2、 根据**市规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