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国合同法》、《中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任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国合同法》、《中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任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解决平常法律事务,涉及:
1、解答法律征询、依法提供建议或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规定,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订、送达或接受法律文献;
5、应甲方规定,就甲方已经、面临或也许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刊登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
6、应甲方规定,讲授法律知识;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范畴不涉及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公司的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批准,乙方的服务范畴不涉及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需进入诉讼或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也不涉及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公司改制、重组、购并、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和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甲方批准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毕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获得甲方承认;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毕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根据法律作出的鉴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获得甲方提供的文献资料后,立即完毕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规定通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职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征询意见;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担任和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甲方批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献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立即地向乙方提供和法律事务有关的各
()律景顾字第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乙方:北京市景春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西里社区综合办公楼三层
邮政编码:102600电话:69226077传真:69202852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国合同法》、《中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任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