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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罪犯应否改造、能否改造、怎样改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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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业精于勤 2022/6/25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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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罪犯应否改造、能否改造、如何改造

  摘要对罪犯应当改造,是现代文明法治社会必需做出的选择。但这并不是罪犯可以改造的逻辑前提,在我们人类结识的视域内,只能觉得有些罪犯可以改造,有些罪犯不能改造,而不能一概肯定或否认。看待如何改造罪世界各国在对罪犯进行惩罚的同步所有打出了“改造”的旗帜,虽然用语不同样,本质并无差别。那么,对这种现象进行解读的首要问题就是对罪犯与否应当改造。对此,觉得对罪犯应当改造的理由核心有三种见解:第一种是基于人道主义的改造论,觉得监狱行刑不应仅仅为了报应和惩罚,而更应追求改造,只有追求改造的行刑才更人道,更文明,更合乎人道主义的规定。第二种是基于功利主义的改造论,觉得监狱行刑不应仅仅悲观地停留在报应和惩罚上,而应更积极追求更高的避免目的,通过监狱行刑积极地避免和减少犯罪,以此防卫社会,只有追求改造,进而达到避免犯罪目的的监狱行刑才更合理。第三种是基于人权主义(或社会福利主义)的改造论,觉得尽管受刑人因过去的犯罪行为必需接受报应和惩罚,但这种报应和惩罚不是漫无边际的,而仅限于被拘禁在监狱内服从一定的监管纪律等,除此之外,受刑人和其他公民同样,属于宪法上的权利主体,享有众多的人权和权利,其中之一就是追求个人幸福和福利的权利[3]。我们觉得,以上所有是现代文明法治社会应当对罪犯进行改造的理由。但是,除了这三个角度之外仍然存在着其他对罪犯应当进行改造的理由,例如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需要等。
  固然,尚有一种声音觉得对罪犯应当改造,只是不能对罪犯一律进行强制改造。由于罪犯过去犯了罪并不表白将来一定比一般人具有更高的再犯也许性,“过去犯了罪”这一事实仅仅产生罪犯必需接受惩罚的义务,而不产生罪犯必需接受改造的义务。如果对罪犯一律进行强制改造,事实上就错误地把那些本来没有再犯也许性的罪犯也当作具有较高的再犯也许性人员予以看待,导致了对那些本来不具有更高的再犯也许性的罪犯的权利的不当侵害,也使强制改造的出发点变得非科学[3]。这种见解有些不切实际的抱负化,由于罪犯“过去犯了罪”所有具有接受惩罚的义务,而把将来具有也许性的“再犯也许性”作为原则用来决定应不应当改造,那么,这个原则与否可以不掺杂人的意识并且多种社会影响因素所有可以不无漏掉地得到量化,从而使该原则客观地得到制定和实行,或说能像数学等自然科学那样用某种公式得到对的地估计,我想答案是一目了然的。因此这种见解只是一种冒险的抱负状态。固然,此种见解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也就是引导出了改造罪犯的个体差别性,但是对某些罪犯不是不改造,而是如何改造的问题,例如改造过程中所涉及的分管分押、劳动教育等措施措施所有应当具有针对性并应当做出适时调节。
  综上所述,不管是为了罪犯本人还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利益,在现今的人类集合体的运作机理中看待罪犯所有应当进行改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人类看待罪犯的一种无奈选择。至于罪犯能否改造和改造的效果如何,只能是另当别论,所有不能成为罪犯不应当改造的理由。换句话说,对罪犯进行改造是人类社会得以健康、和谐、稳定、文明发展所必须的,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体现之一。
  二、罪犯能否改造
  罪犯改造是把人作为对象的一项工作,而人不仅具有***还具有思维能力,既具有自然属性又具有社会属性,对处在人所构成的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人与否可以进行改造?历来就受到人们的争议,从宏观上来看,核心有不能改造、可以改造、部分可以改造三种见解。
  第一种见解觉得,罪犯是不可以改造的。例如提出“天生犯罪人”命题的意大利犯罪学家、精神病学家龙布罗梭觉得犯罪人不管在体力、神经和心理上所有和正常人不同样,具有种种的反常现象,决定犯罪的因素是生物特性,即遗传的成果,因此,罪犯犯罪具有天生性。那么,对罪犯也就谈不上改造,犯罪是和生俱来的。
  主张罪犯是不可以改造的,尚有一种影响极广的“改造虚无主义”,曾盛行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其核心理论根据有三个:一方面,人类社会至今还没有确切掌握解明和估计人类行为的能力,从科学的角度来讲,人类社会既不能确切解释过去的犯罪行为的因素,也不也许估计将来要发生的犯罪行为,改造活动在科学上既没有根据,也不也许,人类还没有改造人的科学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单纯的记录学措施,根据唯一的再犯率为原则,进行改造的监狱行刑和不进行改造的监狱行刑之间在再犯率方面并不存在明显差别,因此,国家没有必须劳民伤财,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去对罪犯进行改造。再次,***以上的公民本人所有拥有完全决定自己行为并对此负责的自我决定权,罪犯也不例外。当她觉得从事的犯罪行为得不偿失时,自然自己会去改造,国家不必强制规定她去改造。相反,她也许去实行犯罪行为,这也属于罪犯自我决定和自我责任的范畴,应任其自然,国家所需要做的只是对其犯罪予以惩罚[4]。“改造虚无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