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表式编号:BSEIC/JG0102-B/2
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有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记录编号:ZX-DTDTDJ
设备品种
型号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制造单位名称
使用单位名)照明和电源插座供电电路;
③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供电电路;
④电梯井道照明供电电路;
⑤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2. 7 驱动 主机 B
(2)驱动主机工作时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缺损或者不正常磨损;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进行曳引能 力验证试验。
(4)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 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 作面上没有油污。
★ (5)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对可拆卸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②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 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 以在手轮上标出;
④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个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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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架
态贼式
装置
B
(2)断相、错相保护功能有效;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设错相保护。
(4)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依靠持续撤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 相应的运行方向;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2 机 房 ( 机 器 设 备 间 ) 及 相 关 设 备
2. 8 控制 柜、 紧急 操作 和动 态测 试装 置B
☆ (6)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在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上或者其附近标明“旁路”字样,并且标明旁路装置的“旁路”状 态或者“关”状态;
②旁路时取消正常运行(包括动力操作的自动门的任何运行);只有在检修运行或者紧急电 动运行状态下,轿厢才能够运行;运行期间,轿厢上的听觉信号和轿底的闪烁灯起作用;
③能够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层门门锁触点、轿门关闭触点、轿门门锁触点;不能同时旁路层 门和轿门的触点;对于手动层门,不能同时旁路层门关闭触点和层门门锁触点;
④提供独立的监控信号证实轿门处于关闭位置。
☆ (7)应当具有门回路检测功能,当轿厢在开锁区域内、轿门开启并且层门门锁释放时,监测检查 轿门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检查层门门锁锁紧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和轿门监控信号的正确动 作;如果监测到上述装置的故障,能够防止电梯的正常运行。
☆ (8)应当具有制动器故障保护功能,当监测到制动器的提起(或者释放)失效时,能够防止电 梯的正常启动。
☆ (9)自动救援操作装置(如果有)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①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型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加装的自动救援操 作装置的铭牌和该装置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②在外电网断电至少等待3s后自动投入救援运行,电梯自动平层并且开门;
③当电梯处于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或者主开关断开时,不得投入救
援运行;
④设有一个非自动复位的开关,当该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时,该装置不能启动救援运行。
2. 9 限速 器B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 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完好,运转时不得出现碰擦、卡阻、转动不灵活等现象,动作正常。
(4)受检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每2年(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的限速器)或者每年(对于 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限速器)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校验结果应当符合要求。
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
3. 7 轿厢 与井 道壁 距离 B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 15m;
m
对于局部高度小于0. 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 20mo
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3. 10
极限
开关
B
井道上下两端应当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果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 在缓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