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镇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品的管理,适时组织市场调控,严肃查处疫情期间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市场稳定;组织做好定点屠宰场的隔离、消毒工作。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确认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镇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品的管理,适时组织市场调控,严肃查处疫情期间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市场稳定;组织做好定点屠宰场的隔离、消毒工作。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确认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解决。
(3)停止区域内所有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交易活动。
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解决状况进行评估。内容涉及:疫情基本状况、疫情发生的通过、现场调查及实验室检测的成果;疫情发生的核心因素分析、结论;疫情解决通过、采用的防控措施及效果;和针对本次疫情的爆发流行因素、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提出改善建议和应对措施。
评估报告上报镇政府,同步抄报市农业局。
奖励
镇政府对参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解决工作做出奉献的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
责任
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避免、报告、调查、控制和解决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失职等行为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劫难和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根据多种重大动物疫病劫难补偿的规定,拟定数额级别原则,按程序进行补偿。补偿的对象是为扑灭或避免重大动物疫病传播,其畜(禽)或财产受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补贴原则由财政分局会同农林水办公室制定,或根据市财政局和农业局制定的原则实行。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结束后,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相应急解决期间紧急调集或征用有关单位、公司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补偿。
抚恤和补贴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解决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相应的补贴和抚恤;对参与应急解决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合理的补贴原则,给合适的补贴和保健津贴。
恢复生产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多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
社会救济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社会事务办应按《中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救灾救济捐赠管理暂行措施》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受、分派和使用工作。
9.各类具体工作预案的制定
镇农林水办公室根据本预案,制定多种不同样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并根据形势发展规定,立即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畴内的具体工作方案,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10.附则
名词术语和缩写语的定义和阐明
重大动物疫情:是指由陆生、水生动物忽然发生重大疫病,且迅速传播,导致动物发病率或死亡率高,给养殖业生产导致严重危害,或也许对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导致危害的,具有重要经济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