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委托人: (以下简称委托人) 项目代建人: (以下简称代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委托人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人、代建人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 二、代建项目管理范围和内容: (1)组织规划及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及评审; (2)办理项目规划相关手续报批工作; (3)选定勘察、设计单位,与之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其实施; (4)组织初步设计、勘察及报审; (5)组织施工图设计及报审; (6)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工程开工前的有关手续; (7)组织施工、监理、设备制造、材料供应等单位的招标、采购; (8)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 (9 )按项目进度向委托人提出资金计划申请,并向委托人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10)按竣工验收备案制要求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使用,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11)组织工程竣工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1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竣工档案资料移交; (13)工程质量保证期的管理。三、代建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控制金额: (万元) 工程质量标准: 代建管理期限: 个日历天四、代建管理费: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其他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六、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委托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为代建人提供项目建设的必要条件, 并协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八、代建人承诺,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按照代建工作范围和内容,承担代建任务。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委托人:(签章) 代建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 第一条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代建的项目。 “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委托代建任务,并对代建项目提出使用功能,在项目建成后实际接收、使用、管理项目的一方。 “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代建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的一方。 “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代建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代建范围以外,通过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额外工作”是指: ○ 1 由于委托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2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于委托人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前一天的时间段。 “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代建人按国家相关规定的程序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建设工程委托代建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第二章双方的(合同)权利 委托人权利 委托人有权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 委托人有权对专业工作单位的选择过程进行监督。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对代建人提出的资金计划进行审核,对代建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组织的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监督,并有权委托第三方对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委托人有权对代建人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建人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