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的通告近年以来, 我市的电信诈骗案频发, 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部门和电信、银行、邮政等单位工作人员, 在境内外设立窝点,利用现代通信技术进行诈骗活动,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就在昨日, 犯罪分子通过各种途径, 调走了我公司的通讯录, 从而进行了诈骗行为, 幸好在各当事人电话实时联系和沟通下, 才避免了本次诈骗事件的发生。目前, 犯罪分子还掌握着我公司部分人员的通讯录, 请大家提高警惕, 以免上当受骗。罪分子常用的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点,作为小常识,供大家参考。 1 、冒充电信、公检法工作人员, 通过网络电话拨打事主电话,谎称事主的银行卡涉嫌为犯罪分子洗钱,要求事主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帐户”。2 、冒充通信部门或警方工作人员向事主拨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其话机欠费。 3 、冒充公司领导,直接安排财务人员汇钱到某某账户。 4 、你的银行卡被他人恶意刷卡消费、透支或从事贩毒等其他犯罪。 5 、邮寄给你的包裹中有毒品, 法院有传票要邮寄给你。6、冒用亲友的 QQ 视频叫你借钱汇款。7、发短信“款汇了吗”, 叫你将款汇到某某银行卡上。8、你购买了汽车、摩托车退税的,你中奖了,要交公证费、个人所得税(非常 6+1 等)。9、虚构你的亲友被绑架、出车祸、突发疾病住院或因违法要被罚款。 10、其他可疑情形。如果你遇到上述可疑电话及信息请: 1、保持镇定, 挂断电话, 及时核实情况。2、不要将金钱转移到所谓的安全帐户或其他银行帐户上。 3 、不要将个人和家庭身份信息告诉对方。4、不要按对方的提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进行操作。5、遇有可疑电话、短信,请拨打 110 报警寻求帮助。 20__ 年4月 14日打击电信诈骗通告范文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公害, 必须坚决依法严惩。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有关规定, 现就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 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6 年 10月 31日, 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二、公安机关要主动出击, 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依法立为刑事案件,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一批重点地区, 坚决拔掉一批地域性职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钉子”。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展蔓延势头。三、电信企业( 含移动转售企业, 下同) 要严格落实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 确保到 2016 年 10 月底前全部电话实名率达到 96% , 年底前达到 100% 。未实名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应按要求对所持有的电话进行实名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的, 一律予以停机。电信企业在为新入网用户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手续时, 要通过采取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联网核验等措施验证用户身份信息,并现场拍摄和留存用户照片。四、电信企业立即开展一证多卡用户的清理, 对同一用户在同一家基础电信企业或同一移动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