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施秉县白垛乡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试行)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全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工作顺利实施,促进我校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施秉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施教字[2009]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
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占绩效工资总量70%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占绩效工资总量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所列项目的比例经考核后,直接发放给本人或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学年为单位进行考核,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工作量等有变动时,应按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的方案程序给予调整。
5、尊重教育规律,充分发挥校长的引领作用,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切合实际,分类考核,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时间
本校全体教师;从2010年9月1日起实施绩效考核兑现绩效工资。
四、绩效工资等级分配
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档次发放,其中:一等奖占总数的20%,二等奖占总数的70%,三等奖占总数的10%。
五、绩效考核内容
1、绩效工资考核资金组成:绩效工资中占个人绩效工资总量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2、绩效工资考核细则及分配比例:按考核细则由高到低划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六、绩效量化考核分基础分为100分,然后根据以下条款逐项加减分,最后得分为该教师该年度绩效考核分。
七、考核细则
(一)教育教学质量(50分)
1、教学常规(25分)
⑴学科计划、总结(2分);⑵教案(6分);⑶听课记录(2分);⑷作业批改(3分);⑸学困生、优生培训计划、方案、教案及学生作业(4分);⑹单元检测及质量分析(4分);⑺教学论文、心得、体会、反思(2分);⑻家访记录(2分)。
2、教学成绩(25分)
⑴县级统考科目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值分别为25分、23分、21分;
⑵乡级统考科目获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的,分值分别为21分、19分、17分、15分、13分、11分、9分、7分(县乡均获奖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奖);
⑶在上年统考的基础上提高一个名次加2分,保持第一名加2分(一年级语文、数学、三年级科学、英语基础名次定为第四名);
⑷学前班以报名时年满5周岁以上的学生参加评比,人均分80分以上为第一名;70分以上为第二名;60分以上为第三名;5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