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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docx

上传人:zongzong 2022/6/26 文件大小:2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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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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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
  西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那么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下文是西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那么,欢送阅读!

  西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那么全文
  一、保障原那么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单位在符合条件的单身人士中统一支配。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人士工作变动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经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申请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单身人士中支配配租。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以下均含共同申请人)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等证明材料。
  2、婚姻状况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供应有效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房屋状况证明
  (1)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申请人,须供应单位住房状况证明、房改部门享受政策性住房状况证明、房管部门房屋信息证明及不动产登记证明。
  (2)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户籍人员出具村、组、乡(镇)人民政府房屋状况证明、房管部门房屋信息证明及不动产登记证明。
  (3)其他人员须供应房管部门房屋信息证明及不动产登记证明。
  4、工作、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供应单位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证明和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退休人员供应原工作单位退休证明和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证明。
  (3)其他就业人员供应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现居住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就业和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证明。
  (4)无工作的,供应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出具的无工作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1)公安部门出具的车辆信息登记证明。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6、符合优先保障条件的应当供应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备存复印件。
  (六)提交的证明材料出具有效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
  (七)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审核配租
  审核、配租工作启动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
  申请人在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启动后的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受理
  申请材料齐备的,社区、街道办事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提出预审看法。预审合格的,在社区、办事处公示栏进展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将预审材料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审核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收到预审材料后,在1个月内按初审、复审、终审程序进展审核,提出审核看法,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审批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拟定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方案,报市政府审定。政府批准后,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在新闻媒体、报刊上进展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有异议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进展核实,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告知申请人并取消保障资格。
  (五)配租
  实物配租方式采纳抽签或摇号的方式进展。摇号配租过程由公证处监视,摇号结果进展公示,承受社会监视。租赁补贴采纳将租赁补贴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干脆转到保障对象私人账户。
  (六)签订合同
  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遵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的通知要求,在1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1寸免冠照片、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西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