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十四
焊工在操作中应随身携带操作证及其复印件。作业人员必须按动火证限定的时
间、地点、范围进行电气焊割作业,作业结束,交回动火证。
3、电气焊割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状况,必须清除周围一
切可燃物,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或灭火用水,并设专人现场监护。点火前要检查
焊割器具软管、接口螺丝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4、焊、割存放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或设备,在处于危险状态时,不得进
行焊割。必须采取安全清洗措施后,方准进行焊割。
5、焊割作业不准与防水施工、油漆、喷漆、木工、聚苯保温材料、塑料模
板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冷却塔、贵重设备安装(如冷
水机组)和安装后也应避免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特殊情况需对该设备
上下周围进行电气焊操作,应有专项措施方案,确保安全后方准许操作。
6、高层、外檐及孔洞周围作业必须有接挡、封堵措施。严禁在有火灾爆炸
危险场所进行焊割作业。
7、电焊机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准将地线搭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或各种
管道、金属架上。
8、氧气瓶导管、软管、瓶阀等不得与油脂、沾油物品接触。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开放置,两瓶之间工作间距不小于 5 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 10
米,并不得倾倒和受热。
9、在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高空、露天焊割作业。
10、作业完毕或焊工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检查现场,确无火
险,方可离去。
四、看火人员
1、看火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教育,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方能从事
看火工作。
2、看火作业须熟知现场作业环境,了解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熟知防火措
施。
3、施焊作业中看火人员要自始至终在施焊作业周围监护,以便及时处置发
生的各种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发现焊点周边有易燃危险操作和材料堆放,
应及时通知焊工停止作业,待消除隐患后方准许操作。
4、高层或外檐作业应协助焊工铺设接火盘或石棉布,焊割点周围有孔洞时应
及时封堵严密后,方准许作业。
5、看火时应按用火证要求配带灭火工具(如干粉灭火器和水桶),并保证灵
敏有效。
6、操作完毕,协助焊工检查清理现场,确保安全无误、无遗留火种后方准
离开现场。
五、防水作业
1、防水作业施工前,作业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签定防火安全责任书,
认真执行消防安全要求。
2、防水材料应设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库房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配
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装卸溶剂(苯、汽油)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
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容器远离火点。4、配料人员在配料前,必须检查搅拌器和电器设施,以防损坏漏电。
5、防水作业施工期间现场应有专人巡视检查,并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周围
30 米内严禁动用明火及使用电动工具,工程内施工的,操作范围楼层上方孔洞
应堵严。
6、作业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施工中通风条件差的应有防爆通风设
备。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灯具应安装保护罩(网),以防灯具破碎打
火。
7、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使用其他明火。
8、电气设备开关应设在场外,并减少铁制工具的使用,防止金属工具碰撞产
生火花和电器打火遇挥发气体发生爆燃。
9、施工中应做好人员疏散和灭火准备,在狭窄基坑内施工应有疏散逃生措
施,并备有耐火爬梯,以便突发火情时,人员能及时撤离到安全地点。遇有火灾
发生时,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应及时有效的进行扑救,并立即报告,抢救伤
员,保护现场。
10、防水作业完毕后,必须确保易燃气体挥发干净,无火灾危险方可明火作
业。
11、防水卷材采用热溶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办理动火证,设
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材。
12、刷底油和粘接卷材不能同步进行,待底油气体挥发干净后,方可进行粘
接卷材作业。
13、防水卷材采用热容粘接使用汽油喷灯前,应检查开关及零部件是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