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小微企业社保优惠政策
2022年,关于小微企业有哪些新的实惠政策,小微企业实惠政策出台将会有哪些影响。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小微企业实惠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送阅读!
2022年小微企业实惠政策
定自10月1日起,月销售额合计未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
,取得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发票未认证证明,将全部联次收回后做作废处理;
,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相关税费及附加实惠政策
1、供应应税效劳未到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和企业是否免征其他相关税费和附加?
一、自5月1日起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立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25号)规定: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供应的应税效劳,免征文化事业建立费。
自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立费。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立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22〕60号)规定:三、未到达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立费。
二、依据《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22]12号)文件规定:
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立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三、本通知自2月1日起执行。
三、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相关会计处理
1、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应如何进展会计处理?
依据《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24号)文件附件规定,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遵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到达《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小微企业对本规定施行前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不进展追溯调整。
四、纳税申报
1、享受增值税税收实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如何进展纳税申报?
为谨慎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开展的有关税收实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展了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8号第一条规定,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
公告对申报表的格式进展了调整,一是对申报表中免税销售额的填报内容,进一步做了调整细化,新增了3行免税销售额的其中数,分别是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由纳税人依据其所享受的免税政策分项填报;二是在税款计算栏目中新增了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次,由纳税人依据当期免税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填写。
五、企业所得税实惠政策
1、哪些企业适用小微企业所得税实惠政策?
税收上是用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税收指标综合量型和微利的,与其他部门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方法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