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律顾问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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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顾 问 合 同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应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系得无故干涉乙方律师的正常的、合理的、合法的顾问工作;
5、甲方需要顾问律师异地完成顾问工作时,应尽可能提前通知乙方(一般不低于3天,但紧急情况不受此限),并承担乙方及乙方律师完成工作所必需的各项费用;
6、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的向乙方律师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并对陈述之情况以及提供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和全面性负责;
7、甲方应为乙方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条件,配合乙方律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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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甲方应积极配合和协助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指定邓虎、吴建平为联络人;
9、甲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及相关律师费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有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原则,为甲方决策机构、管理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建议;
2、因顾问工作之需要,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的规章制度、帐册、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有权向甲方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调取有关材料,有权享有甲方授予的以及乙方为履行职责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3、乙方有权按约收取法律顾问费等律师费用及差旅费,有权在无过错的前提下,优先就本合同提出续签;
4、乙方律师应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为甲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尽力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5、乙方律师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权范围及本合同之约定履行顾问职责,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范围,实施任何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6、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程;
7、乙方律师应严守因完成甲方事务工作所接触并知悉的甲方及甲方相关联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随意发表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言论;
8、乙方律师应对顾问工作建立工作档案,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
9、对甲方提出更换顾问律师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当及时调换,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无故更换律师要求。
第十条 风险责任承担
1、顾问律师为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法律意见仅具有参考性质。乙方对顾问律师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向甲方所提供的法律意见,仅就其法律上的准确性对甲方承担责任;
2、以下各项情况所导致的风险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I)因经营、管理活动自身不能避免的风险因素;
(2)因甲方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自身的决策失误;
(3)因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其它瑕疵导致顾问律师在法律性质上出现的判断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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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顾问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后,因提供法律意见所依据的客观情况或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而产生新的风险因素;
(5)不可抗力或因甲方未能提供必要前提条件导致顾问律师难以完成法律事务;
(6)其它不可归责于顾问律师的原因所导致的风险责任。
第十一条 过错赔偿制度
甲、乙双方约定,如因乙方完成法律顾问事务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赔偿数额以乙方根据本合同已经实际收到的法律顾问服务费为限。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