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印发?〈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管理方法〉实施细如此〔国内局部〕?的通知
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华能集团公司:
为推动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更好地利用竞争机制来确保设备质量,控制工程造价,保证按时交货,缩
5.成立各专业工作小组
由招标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所在地〔或主管〕电力局组成,具体进展资料汇总等招标过程中的技术、商务的具体工作。
6.招标单位组织有关方面进展标底测算且应严格保密。
7.发出招标公告〔或通知〕
招标公告须说明招标的内容、工程的资金情况,售标、投标的截止时间、地点等。
8.公开招标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在发出招标公告后,厂家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后进展。邀请招标和议标的资格审查在发通知前进展。采用邀请招标和议标方式时,受邀厂家都被认为具备投标资格。
资格审查主要看投标厂商的业绩和商业信誉〔资信情况〕。一般而言,对国内辅机设备供货厂商的资格的认定应符合电力部成套设备局、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所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的要求。对国内主机设备供货厂商资格的认定应符合电力部和机械部共同认定的厂商。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标单位会同工程单位完成,并应取得招标领导小组认可。
9.由招标单位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
10.发出招标书后,如有必要由招标单位组织答疑会或通讯答疑〔 、 会议〕,对招标书进展解释,并答疑。
11.成立评标专家小组。招标领导小组聘请的专家应该具有高级职称,对本专业技术有较高的水平,熟知本专业有关设备的及开展,各专业专家一般主机设备5-7人,辅机设备3-5人。
12.评标专家组制定评标标准
评标标准范本由招标单位提供,根据具体工程可做相应修改。
13.阅读投标书
投标截止后,由专业组〔专家组可以参加标书阅读〕对投标书技术局部〔商务报价此阶段不得开封〕阅读、汇总数据、进展技术初评,并形成书面的质询或评议意见。
14.对投标书的质询
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后,组织有关方面对投标厂商进展投标书的质询,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单位的质询意见可在投标补充截止日期前对投标书进展书面补充和修正。
15.开标
公开招标的工程,在招标单位主持下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开标,并经投标者验标签字,当众核对投标文件内容、数目等,宣读记录投标者的名称和相应标价。假如委托方要求公证单位进展公证,委托方也可邀请公证人参加〔公证费用由委托方承当〕。
16.评标。
由招标领导小组组织评标专家小组具体进展评标比选。评标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依据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如此进展。除考虑总报价水平外,还应考虑其它因素,如生产业绩、经验、技术能力、效劳水平、设备性能、质量、交货期及供货厂商信誉等因素。评标专家小组根据预定打分标准以积分的方法加以计算或折算出评标价进展比拟。提出预中标厂家的顺序提供给招标领导小组决标。
每个专业的评标专家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人,负责评标意见的归纳整理工作,专家组的评标以独立自主和客观公正为准如此。专家组中的专家由招标领导小组邀请,不受部门限制。
专家组的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要严加保密任何人都不允许泄露。泄露者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17.定标
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专家组的意见确定予中标单位及预中标单位的排列顺序,一般每套设备的预中标单位不应少于两个供货厂商。主机设备的定标意见须向电力部汇报。
18.发予中标通知
由招标单位通知第一予中标单位到指定地点进展合同〔包括技术协议等全部合同附件〕谈判并草签合同,草签合同原如此上不应改动标书内容,并依据评标结果进展。
19.发中标通知书
买卖双方草签合同后,须将双方草签的合同〔包括技术协议等全部附件〕送电力部成套设备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的合同双方加盖公章并经电力部成套局加盖审查章生效。在合同审查批准同时,由招标单位宣布并授予中标通知书。
火电工程主机设备招标程序和时间安排见附件二,配套辅机和输变电设备招标程序和时间安排见附件三。
七、招标书的解释、补充、修改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理解不清或有疑问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0日以前书面要求招标单位解释,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并分送各投标单位,或由招标单位组织答疑会予以解释。
2.招标期间,招标单位为了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内容发出的全部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内,招标单位不再发任何补充通知。
八、投标
1.投标厂家应购置招标文件,成认并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投标书内容
投标书除以文字、图纸、资料、数据和样本组成外,还须包括如下内容。
〔1〕分项报价价格一览表;
〔2〕主要设备的标准一览表;
〔3〕性能保证值;
〔4〕投标单位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