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校经营中增值产权归属问题
大纲:学校中教育产权归属随着学校迈入市场经济的大水而渐渐被人们重视,经营行为带来的财产和资本升值产权会依据增值因素和投入资本的不同而发生改变。学校经营中的产品经营、财产经营、人才经营
学校经营中增值产权归属问题
大纲:学校中教育产权归属随着学校迈入市场经济的大水而渐渐被人们重视,经营行为带来的财产和资本升值产权会依据增值因素和投入资本的不同而发生改变。学校经营中的产品经营、财产经营、人才经营等方面的增值产权会在学校所有制和主客体的差别上有不同的划分,经过划分增值产权主体和价值收益可以明确学校经营中增值产权的归属。
重点词:增值产权;产权归属;学校经营
引言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系时期,教育产权的观点鲜
有耳闻,随着市场经济与教育改革的深入进行,教育
领域中的好多现象都已涉及到了产权问题。市场经济
下寻求利益最大化的思想渐渐向教育领域延长,学校
经营不单是为了获得经济效益,更多的是从社会中获
取相对增值的资源来实现学校本身的完善和发展。在
原有教育产权责任基础上明确增值部分的产权归属会
增加学校办学的动力体系、清晰各利益主体的权益分
配以及提高学校治学校率,这对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下
教育产权制度拥有重要意义。
学校经营中的教育产权
产权是经济学中的一项财产权利,“是包括财产的
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办理权等权力的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1]稀缺性是产权产生的重要条件,教育资源的稀缺性也是教育产权渐渐被人们所认识认识的前提,正是对教育资源的强烈竞争,才使得对教育产权的研究拥有现实意义。“狭义的教育产权仅指围绕教育资本而形成的学校产权,指参与学校投资、经营、管理的各个活动主体
围绕学校的教育财产形成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等权利关系和结构。”[2]而广义的教育产权则被部分学者认为,“一个完整的教育产权的界定应该根据前面关于产权的定义,对教育活动中各个
主体的权利界定,以及面对教育活动中不确定性与不完全信息时,对教育节余索取权与教育节余控制权的架构。”[3]从出资人的角度来看,公立学校由政府出资建设,政府是公立学校的产权人;关于股份制投资学校、联合财产或资本经营的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承认的指导思想是对教育产权在原始资本出资者之间按照出资比率来划分产权归属。学校经营是在明确产权归属的基础上,不违背使用非竞争性和受益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属性,以实现“提高学校资源效
率和效益为根本目的,以学校资源多层次优化配置、整合为基本途径”[4],而对学校产品、学校财产、学校资本进行的产权流转经营活动,来适应经济社会发
展对学校人才培养和社会功能完善的新需求。在学校
经营获得增值部分的收益大多出现在中等、高等职业
专科学校或由社会出资办学的高等教育领域,这些学
校在获得政府颁发的办学许可同时也享受到政府在土
地划拨、贴息贷款、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这样在其
学校经营中获得收益的产权归属就需要同其他非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