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支部会议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 3 篇
党支部会议制度 1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图书馆党支部的建设,依据《中国共产党一般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化法》,结合图书馆和学报编辑部的和解决的问题的性质、缘由、现状,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做到状况要清晰,事实要精确,汇报要完整。
第七条支委会探讨确定问题时,支委会成员应充分发表看法,并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确定。对支委会须要表决通过的问题,到会委员都应发表同意、不同意、保留看法或缓议等明确看法,必要时实行投票确定。
第八条支委会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的信息发布、状况通报由党支部秘书负责并仔细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
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妥当保管,存档备查。
四、议事规则
第十条支委会必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实行。支委会成员如不能出席会议,应在会前向书记或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会议列席人员由支委确定,从严限制,列席人员只参与有关议题的探讨。议题须要表决时列席人员无表权决。
第十一条支委员会探讨的决议或确定,必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应当经过充分的酝酿探讨。如对重大问题发生异议,一般应暂缓做出确定,经过肯定调查探讨、交换看法后再进行探讨表决。凡做出确定的事项,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对支委会作出的确定或决议,任何个人无权变更。如有不同看法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变更之前,必需无条件执行。如遇新状况的确不行能按原确定或决议执行时,应刚好提交支委会复议,在特别状况下可由书记征得多数委员同意后作出适当调整,但应提交下次支委会认可。
第十二条支委会议题如涉及支委成员本人,该成员应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支委成员及列席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探讨探讨的问题要按规定严格保密,泄密并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会议须要传达的事项要按规定进行,不准随意扩散和外传,会上分发的有关材料,会后应刚好收回。
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制度,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支部会议制度 2
(1)会议次数。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须要探讨,可随时召开。
(2)会议主要内容。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探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
大会的决议和看法、支部工作安排,检査和总结支部工作、支部委员的民主生活会等。
(3)支部委员会会议与支部党员大会的关系。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探讨和作出确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看法和方案,但不能强加给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罝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确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假如发觉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途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探讨确定。
(4)会议记录。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确定,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应由专人仔细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支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