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市国税系统信访工作细则
第一条为了保持全市国税系统同人民群众的亲密联系,爱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本细则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纳书信、电子邮件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按要求回告上级国税机关或者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第十九条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机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其次十条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税机关的信访事项,由所涉及的国税机关协商受理;受理有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税机关协调确定受理机关。
其次十一条对国、地税机构分设以前的信访事项,由接着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受理。
其次十二条信访人未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而干脆到上级国税机关走访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其依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提出;上级国税机关认为有必要干脆受理的,可以干脆受理。
其次十三条信访工作人员发觉来访人中有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的,应当刚好通报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其次十四条信访工作人员发觉来访人中有精神病人的,应当刚好通知精神病人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限制自己行为、阻碍信访秩序的精神病人,信访工作人员可以恳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其次十五条信访人不遵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赐予指责教化;指责教化无效的,信访工作人员可以恳求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收容、遣送,或者通知其所在地区、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回。
其次十六条在接待场所携带危急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的,信访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予以收缴,必要时可以恳求所在地公安机关收缴。
其次十七条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应当马上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实行措施,坚决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大。同时,报告上级国税机关和本级党委、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国税机关及其信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
第四章信访事项的办理
其次十八条各级国税机关依据职责权限和信访事项性质,根据下列方式办理信访事项:
(一)对本机关依法应当或者有权做出处理确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干脆办理;
(二)对依法应当由上级国税机关做出处理确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刚好报送上级国税机关;
(三)对依法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做出处理确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刚好转送、转交其他行政机关办理。
其次十九条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依法、刚好、妥当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要建立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尽可能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首访环节。对于疑难信访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制度。
对发生越级集体上访的,所涉及的单位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刚好赶赴现场,主动主动地帮助做好信访人的接待、疏散和劝返工作。
第三十条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干脆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状况;须要进一步核实有关状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
对重大、困难、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实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实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国税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恳求事实清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恳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说明工作;
(三)恳求缺乏事实依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各级国税机关干脆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信访人;状况困难的,经本级国税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四条各级国税机关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交办机关;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向交办机关说明状况。
交办机关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办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