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CRC服务委托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青年路23号
主要研究者(PD :
电话:
电子邮箱:
试验项目名方依据本协议向研究机构提供服务的人员将始终是服务方的雇员,服务方应自 行负责该等雇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一切事宜,并应由服务方承担作为用人 单位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服务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包或分 包给任何第三方。
,需要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申办方和 研究机构,更换后的服务人员需要经申办方和研究机构认可后方可上岗,申办方和 研究机构有权拒绝不合格的服务人员。申办方和研究机构有权要求研究机构的服务 人员签订签订相关保密协议,以保护病人的隐私以及保护有关该临床研究的有关保 密信息。研究机构的服务人员在研究机构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研究机构的管理规定, 按照承诺中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包括原始资料丢失、患者样本采集与保存有误、试验 数据收集不及时、EDC填写不及时等)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经研究机构与监查 员确认后,申办方有权利追究服务方及当事人的责任,由服务方负责赔偿。
费用
CRC总服务费的10%
数据的所有权
所有由申办方提供给研究机构的数据、文档和信息,或由申办方提供给研究机构并由 研究机构提供给服务方的数据、文档和信息,以及研究机构、服务方在临床研究期间 获得的所有病例报告表和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的、打印的、图片的、多媒体 材料和计算机数据库或计算机可阅读形式中包含的信恩),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 相关合法权益均属于申办方单独所有。
(''接收方")对于其从对方(“披露方”)获取或知悉的任何可被合理 认为具有保密性的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研究报告、 产品信恩等,均需予以严格保密。本协议的存在以及其条款(特别是协议金额及技术 指标等信息)亦属于保密信息。“保密信息''不得包含以下信息:(1)接受方有证据证 明在披露方向其披露信息之前己获得或知晓的信息:(2)不是因为接受方的误操作或 错误而让公众知晓的信息:(3)接受方以正当合理途径从其他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 得知的信息:和(4)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除非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1)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除履行本协议 目的以外其他用途;且(ii)不将任何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除非(A)为履 行本协议的目的,向有必要获知保密信息并且已经妥为签署保密义务的雇员,或者接 受方的代理、代表、律师、顾问和其他有必要知道信息的咨询方:和(B)政府机构、 司法程序、证券交易所或相关法律要求的检查、披露或其他活动:但上述披露的范围 应控制在必要限度的范用内。接受方同意采取任何可行的措施保护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程度不得低于其对自身保密内容或同样性质内容的保护,并避免泄露和非授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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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约定
本协议一方向其他方陈述和保证: